羅永忠:不讓說話的國家 決無人權和民主!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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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不讓說話的國家 決無人權和民主!

請看我們在網上連“石榴大”這幾個都不能顯示,好象這幾個字,是全國少兒不宜的字?是字典裏“非常髒”的字,還有好多字不能顯示,是寧可讓黃色的,下流駡街破口的在網路流行,也不能讓這些字顯示!

民主就是我們連“石榴達”都得找別的字來代替的,人權就是國家事情不許關心,不許知道,不許說,不許談論,在網路裏甚至不能談民主,談人權!

寧可讓粗俗的,讓有歧視的大流行,也不允許那些有一定不同政見的言論!

自由就是在沒人的地方可以亂說話!

民主就是請別人去舉一下手!

又要開人大了,究竟要決定什麽事情?你沒法先知道,所以也習慣不關心了,關心也是啥也不知道,啥也不能說~

“黨政軍”一把抓,那跟過去的皇上有區別嗎?差不多吧?

國家主席還非得和總書記是一個人呀,選別人不行嗎?怕不團結嗎?都整一個身上就團結了嗎?那可就一點沒民主了。

馬上又開始整緊密的團結在以“胡總”爲核心的周圍了,如果是一個民主的國家,提那個幹嗎?一群不幹事只玩權的傢夥!

如果連石榴大這幾個字還需要代替,那中國的民主就是枉談,愚民就是拿公民不識數。

可時代不同了,不改腐朽不行了,基本的民主,基本的人權不給人民不行了!

有一篇報道韓國的網路帖子,韓國沒有這些“禁忌”犯人也可以上網,把我們的制度說給韓國人,他們覺得不可思議!我們的國家領導人,連提都不能提!

隨便封網站是違法的,他們提出的“理由”我們有反駁和上訴的權利!不能他說是違法的就是違法的,最少要拿出合理的解釋!那一條規定說在網上不能提“元首”的名?

一個老百姓不敢說話的國家,決無民主可言,決無人權可言!

(2003.2.16)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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