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風險加劇 外商大撤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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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中國大陸電荒頻傳,由於大陸電力市場的競爭規則、定價及回報率等缺乏透明,政策一改再改,導致外資在近期大規模退出大陸電力市場,中共改革開放後進入中國的第一批外資電力獨立開發商已基本退出中國發電領域。

據工商時報報導,中共國電動力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近日表示,2004年3月,美國電力公司以3450萬美元的價格,將其擁有並經營的河南南陽浦山電廠的70%股份出售給南陽市能源投資公司。首家以外商特許權BOT方式參與中國發電領域的外國投資商法國阿 爾斯通公司撤出了廣西來賓電廠B廠項目的40%股份,目前也已經撤出中國市場。

胡兆光說,外資投入發電領域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回報。90年代,中國大陸為了解決當時的缺電問題, 鼓勵地方集資辦電,一些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資投入發電專案時,與外方在購電量和電價等方面達成了優厚的協定,但在2002年啟動的電力市場改革確定了電力競價上網的大方向後,以往協議紛紛失效,外資發電項目的市場風險因而大大增強。

與此同時,為了解決眼下的電荒,各地紛紛上馬大型發電專案,激烈的競爭格局壓縮了外資進入的市場空間。

司法不獨立 外商在利益難維護

另據美國之音23日報導,盡管中國經濟日益跟國際接軌,但中國尚未建立起不受擾的獨立司法審查系統。這讓很多外國投資者感到顧慮,害怕自己的經濟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很多投資者因此在合同裡明確要求,發生糾紛的時候不去法院,而是通過仲裁解決。而外國公司普遍不願意上法院,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普遍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由於當地政府其實很依靠這些企業提供就業機會和繳稅等,所以地方政府經常可能會不允許法院執行不利於當地企業的判決。

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研究員熊美英指出,法院在受理案件的過程中受到嚴重擾,包括法院之間的,法院內部的,還有行賄受賄。她表示,中國法院要真正獨立,法院的人、財、物就必須擺脫地方政府和地方黨政機關的控制。而法院人、財、物脫離地方政府,歸根結底,就要觸動中國的政治體制,政治體制的改革才是建立司法獨立的關鍵。

《中國即將崩潰》一書的作者章家敦強調說,司法獨立跟中國共產黨的思想意識是不兼容的,因此司法改革才會裹足不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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