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安縣李堡鎮政府無法無天的「圈地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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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綜合報導)江蘇省海安縣李堡鎮堡南村的農民因新圈地運動引發「征地糾紛」而陷入深深的恐慌之中,土地被鎮政府「吃」光了。

新圈地運動搾乾莊稼人血汗

據瞭解:該村有農戶127戶,總人口429人。耕地總面積只有180多畝。自1988年─2003年的15年中,該村土地流失嚴重,鎮政府暗箱操作,以各種理由圈占耕地,同時又不解決由此給村民生活帶來的困難。幾年間鎮政府從該村共征地164.583畝,而全體村民實際土地面積只剩下21.3畝,平均每人只有0.05畝的耕地,這些耕地還處在高壓線下面和墳地當中。這裡的沃野原來盛產20多種中藥材,每畝年產至少四五千元,如今風光不再。

由於鎮政府把村民的口糧田賣光,且將應補給村民的土地補償費大部份挪用,每年只給人均300元的補償金。

失去「命根子」又得養家餬口的村民為生計,不的不忍氣吞聲地為那些征地單位的包工頭扛水泥,扛磚頭,扛預制板,扛一包水泥(100斤)是1毛錢,大家還搶著幹。 「沒辦法,總得活下去啊」!67歲的張紅花、65歲的隋可珍、63歲的王桂花背部貼滿了「傷筋膏」。

被搾乾了血汗的村民不甘心,曾經31次舉報欺壓他們的鎮政府,雖有省委書記李源潮批示,但上令並未下達。堡南村的村民代表和鎮政府工作人員也有過談判,但官僚主主義的鎮幹部根本不把村民放在眼裡。談也是「瞎扯淡」。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村民卻受到了來自當地公安的威脅,恐嚇,公安一會兒找這個「筆錄」,一會兒找那個談話,不聽話「請」上警車……

黃金地段令圈地人垂涎起衝突

1995年鎮政府在沒有任何公示的情況下,將該村的黃金地段、鎮「新轉盤東南角」的4.66畝耕地賣給了「益大商業公司」,益大公司應該向「國土局」交納14余萬相關費用,但是沒有錢,堡南村幹部竟然擅自從自己村的「被征土地補償金」(共三百三十多萬,由鎮村政府「保管」)中撥出9萬餘元借給「益大」付款,與此同時,按政策「益大」還應該付給村民一筆補償金,但是「益大」沒給,也沒有向土地局領取土地使用證。

「益大公司」多年來一直沒有使用這塊土,村民對這宗土地徵用的合法性存有疑問以及補償協定尚未完成的情況下,鎮政府又將該宗集體土地(實數4.19畝)掛牌出讓給楊延才等,從而造成同一宗土地上所有權和使用權交織衝突的混亂狀態。

2003年5月30日,個體房產經營戶楊延才在手續不健全的情況下,竟然請海安國土資源局和人民法院及李堡鎮政府各部門工作人員500多人到李堡的黃金地段,車站轉盤東南角,多圍耕地1.68畝,村民看在眼裡,恨在心裡,村民要求出示合法手續,遭到強制執行人員的威嚇,村民多次到有關部門諮詢反映情況,但是都沒有得到完整的答覆,還遭到政府長達兩個多月的監控,不准上訪。

2004年1月12號,在李堡鎮政府副鎮長徐桃和村支部書記馬福余帶領下,指示帶有黑社會性質和社會閒雜人員300多人到該村再次進行強行交地,徐桃指使其他人打傷村民六人。公安人員還將村民薛成鳳打傷,造成了社會極壞的惡劣影響。

正是這兩次衝突,引發了全體村民要求徹底核查15年來的「堡南村征地史」,徹查的結果是發現他們被當地政府「玩弄」了整整15年……。

「堡南村征地史」,村民給政府算的帳

2003年10月11日,由縣農工部部長盧俊代表海安縣國土資源局和縣農工部向村民公佈了政府在我村用地總計:116.493畝。(但是我們)實際測量的(被)徵用地卻是164.583畝,,多徵用了我村耕地48.42畝。至今,村鎮兩級相關負責人不(肯)出示多用耕地手續,更談不上給村民一分錢,情況特別嚴重的是,在我村實際用地43宗,而發給村民的表上只有30宗,帳目不明。

農工部部長盧俊向我村村民公佈的土地補償收入情況明細表上的收入,總計:3372362.14元,如果減去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589743.62元,那麼土地補償費(我們)實際(應該)收到2782618.52元(有帳無錢),其中還有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59萬元,不翼而飛,是「挪用」、「借用」、「貪污」,還是公款私存,至今仍無著落。(土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內容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補償的物件是土地所有權人,在農村就是農民)。

李堡開發辦目無國法,又在我村征地2.02畝,實際用地3.5畝,沒有合法的建房手續,只有李堡鎮城建辦開具的《建築工程許可證》,賣給個體房產經營戶楊延才等人(無證)建五層大樓賣給人家做店面房。

地方官員裝壟作啞中飽私囊

村民揭發說:

1.李堡鎮村鎮幹部涉嫌代行省政府職權(審批)農用地轉用。
  
2.幹部隱瞞土地補償款項,(兩級審計差額)59萬餘元去向不明。
  
3.村幹部長期違法圈地,少征多用,非法佔用地的「補充協議書」從不公開,其款項也不入帳。
  
4.為轉移資金,虛構了海安大地上根本不存在的「姑娘村」和「富貴村」戶頭。
  
5.嚴重違反征地程式,長期以來徵收土地不公告,「黑箱操作」,即使是1999年以前的「老土地法」也規定「受讓人」要與農民簽定「協議書」,但是這類文書,鎮政府一份也拿不出。

6..涉嫌挪用農民「委託」政府保管的土地補償金,至今沒有歸還。在堡南村,最令村民們徹夜難眠的正是「補償金」問題上的「變戲法」。國家規定: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堡南村歷年來的補償金總額為3372362.14元,但自下發之日起就由「鎮政府代為保管」,村民從來無權過問。
  
1997年,政府幹部在全體村民會議上宣佈:大家的本金(即補償金)由政府代為保管,存在銀行,你們只拿利息就可過好日子了,子子孫孫都不會缺。於是每年下發「利息」10萬元,全村人均300元,這樣的發放持續8年後,2003年1月副鎮徐桃突然宣佈:錢沒了。以後也沒有發了。

村民質問:當年他宣佈用利息就可過日子,子子孫孫都不缺,這才幾年呀?為什麼?不是本金沒有「動」過嗎?

徐桃回答,誰說的?發了8年都是本金!

村民聽了立刻大嘩:既然是本金,那麼第一,本金應該還沒有發完,起碼還有130萬元;第二,59萬元的利息哪裡去了? 我們「命根子」換來的錢怎麼說沒了,就沒了?國家規定「3個月內全額支付」,為什麼要拖8年,而且突然「沒了」?

法院的裁決

憤怒的堡南村村民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把縣政府和鎮政府推上了被告席。
  
「蘇國土資函246號」中,調查組的結論和處理意見是這樣的:
  
一,確有批地手續不全和違法圈地現象,先後共30個項目徵用土地,共計125.9畝,主要用於小城鎮公益事業、工業用地、生活用地等,其中手續不規範的有4個,用地22.68畝;批少用多的有5個,多佔地9.41畝(含轉盤東南非法圈佔地1.68畝)
  
二,土地補償費按原《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和村民協商一致的意見,逐年發放到戶累計發放了一百零八萬六千一百七十元,平均每年十萬八千五百七十元,全村年人均339元。但是確有12戶每人每年的補償金低於70元。另外,歷年來用於村公益事業二十三萬六千一百二十一元。
  
三,迄今堡南村仍有土地補償金及利息收入等帳面結存一百五十七萬二千六百零六元,除被村組經辦人擅自借出11萬6千5百元至今未收回外,其餘仍實行「村(組)有鎮管」。
  
四,確認引發規模衝突的案由是「轉盤東南違法多圈地」,案發後群眾要求公開歷年來被徵用地和土地補償收支情況,但村鎮幹部只提供了32畝有批准手續的用地統計表,致使群眾懷疑征地補償費大部分被村幹部挪用、貪污。
  
處理意見–堡南村群眾反映問題與事實有出入,但在征(使)用土地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經與海安縣政府研究決定:

1, 對擅自圈占、少批多用以及未辦合法手續的32.09畝耕地由縣國土資源局補辦用地手續。
  
2, 責成鎮政府對擅借補償金追繳到位,並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說一套做一套 農民權益無人關注

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說,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堅決維護中央決策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對該暫停的用地要堅決停下來。

目前,我國人均耕地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來,全國耕地減少了1億畝。耕地總量的逐年減少,進一步加劇了土地資源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在一些地方,一手圈占農民的土地,一手用地做抵押,到銀行貸款,作為尋租的手段。

保護耕地對國家糧食安全具有基礎作用,對億萬農民的生計具有保障作用,對農村乃至全社會具有穩定作用。   

鎮政府耕地保護科科長陸忠毅說:這幾年,由於我們鎮的公益事業和金融啊、什麼交通啊、企業啊的(需要),在這個村裡啊所征的土地確實比較多,目前老百姓啊剩下的土地是不多了……於是去年他們去省裡上訪,我們省委李源潮書記的確有個批示,非常重視,省國土廳領導陶培榮親自帶隊,會同省市縣各部門到李堡調查,調查結果和村民反映的情況有很大出入,只有少數征地單位沒有辦理正當手續,而且所有征地單位對老百姓的補償都已經到位了,還比國家規定的金額高很多……。

問題是,堡南村的農民聽不到中央的聲音,面對日益縮小的耕地,他們聽到的是來自另外一個世界的聲音:土地是國家的,和你們沒有關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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