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訴江是二戰后和平時期全世界最大規模的人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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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朱婉琪律師談法輪功學員全球訴江-法輪功學員全球起訴江澤民是二戰後和平時期最大規模的國際人權案件

全球訴江律師顧問團律師朱婉琪:訴江根本的目的有兩個,要讓全世界瞭解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這場人權醜劇的真相,並且要將江澤民及參與這場對善良的中國人進行大規模殘酷迫害的中共官員一同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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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藍述,聽眾朋友您好,我們今天的話題是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多個國家先後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部份大陸高層官員。

在過去的兩年多的時間裡,法輪功學員在全世界多個國家先後對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以及曾經參與過鎮壓法輪功的部份大陸高級官員進行法律訴訟,那麼這些訴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目前這些案件的進展情況又怎麼樣了呢?下面就請您收聽全球起訴江澤民律師顧問團的律師朱婉琪女士接受本台記者採訪的電話錄音。

朱婉琪:法輪功在全世界各地起訴控告江澤民和跟他一起同謀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的訴訟可以說是二次世界大戰後發生在平時,不是在戰爭時的最大的一個國際人權案件,我跟各位報告幾個數據,為什麼說它是二戰後規模最大的一個國際人權案件?這個根據在哪裡?在各地被起訴的一個狀況,參與的國際人權律師的規模,我可以跟大家做一個報告。

很多中國人民,還有很多媒體,還不是那麼的清楚,今天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已經有超過三十位律師,在二十三個國家訴江及那些為首的,協助江澤民同謀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這還是在各國提出訴訟的。在北美,有美國和加拿大,在中南美有智利和玻利維亞,在歐洲,有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希臘,法國,瑞士,奧地利,芬蘭,冰島,英國,波蘭,俄國等,還有在亞洲,台灣,韓國,印尼,亞美尼亞,馬來西亞。另外,在非洲,坦尚尼亞,贊比亞,南半球的澳洲,紐西蘭,在這些國家,我們都正式的提起控告,目前世界上沒有哪一個獨裁集團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那麼多國家被告,江澤民被告的國家到目前為止是十一個國家,如果包括另外中共16個官員在內的話,總共加起來是二十三個國家,而其中告了中共官員的部份包括商務部長、文化部長、信息產業部長,還有前教育部長在被告之列,因為他們都參與了對於法輪功的這場迫害。

為什麼在中國以外的國家法輪功學員能夠那麼廣泛的去告江澤民,這一定是很多聽眾的疑問,你們如何在那麼多的國家當地起訴和控告江澤民,這些律師的法律根據到底是什麼?可以從兩方面來看,第一個,今天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這個情況已經廣泛延伸到海外,江澤民不僅對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絶的迫害,同時,他在許多國家當中也經由中國領事館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不同程度非法的騷擾和迫害,這是其一。其二,談到那些文明法治的國家在遵守國際人權法和國際刑事法的法律規定下,對於江澤民在中國大陸所犯下的那幾個罪,群體滅絶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也有所規定。

今天江澤民對中國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罪行,已經不只是違反中國一地法律的問題,他所犯下的罪行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最為人所髮指的滅絶的罪行,這個滅絶的罪行在國際法律的層次上,等於是國際刑法當中最嚴重的罪行,嚴重到什麼地步呢?嚴重到大部份的文明國家都有法律來懲治這樣子違反人權普世價值的罪行,因此法輪功學員才可以有根據的在那麼多的國家提出起訴跟控告,我們目前有那麼多的律師,尤其是很多國際上知名的人權律師,包括參與控告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Pinochet)的比利時律師George-Henri Beauthier,,以及前Sierra Leone國際特別法庭的總裁Jeffery Robinson這個大律師在澳洲也都幫忙了法輪功學員向聯合國的提出申訴。

另外法輪功學員也向聯合國的國際法庭還有聯合國的酷刑委員會、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提出控訴,而這個控訴到目前為止,碰到了一個瓶頸。因為中國不是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的一個簽約國,所以目前為了要懲治這個國際刑事犯罪的,包括群體滅絶罪、酷刑罪,以及反人類罪所成立的國際刑事法庭目前還沒有正式受理這個案子,所以為什麼法輪功學員在世界各地二十三個國家當中廣泛的告江澤民,也是要針對目前國際司法機制上面這樣一個缺漏,譬如說,一個國家的政府領導人他犯了那麼嚴重的國際嚴重罪行,不應該因為這個國家沒有簽署國際公約,這樣犯下滔天大罪的人權劊子手就能夠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們在那麼多國家廣泛的告,事實上有幾個很重要的目的,第一個目的是告訴全世界,包括各國的司法界以及人權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這場迫害已經違反國際刑法和國際人權法上最嚴重的犯行,所以那麼多國家都有法律可以告他。第二點,這二十三個國家不可能都把江澤民關起來,那為什麼我們還要起訴呢?我們起訴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讓中國政府、中國人民認清今天中共和江澤民在中國大陸的迫害是非法的,是一冺滅人性和敗壞人權的滔天罪行。在任何一個文明法治的國家都有相關法律來懲治這樣的犯行。即便不可能每個國家都把江澤民關起來,可是這個罪行的確是違反中國法律及世界上文明法治國家的法律規定,我們在全世界的控告,不是無的放矢,是有根有據的!這點我們希望中國人民應該要清楚,不要再被江澤民及中共的謊言及欺騙所蒙蔽了。第三個是因為在那麼多國家都告了,國際刑事法以及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酷刑委員會不應該因為中國是安全理事會的關係,不應該因為中國政治壓力的關係,而讓犯下嚴重犯行的江澤民逍遙法外,不去實踐和實行國際司法上的正義。應該嚴肅的重視這個發生在廿一世紀華人社會中最大的人權醜劇,應該要遏止江氏犯行的繼續。

藍述:那麼法輪功學員在國際上多個國家的訴訟案件中,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大陸的部份高級官員所控告他們的罪名又是什麼呢?

朱婉琪:最嚴重的就是三個罪名,一個是滅絶種族罪,或稱為殘害人群罪或群體滅絶罪。第二個就是酷刑罪,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之後,非法的實施酷刑,即便是對於罪犯,也不能施以極不人道的酷刑虐待,這個酷刑虐待也是國際刑事法上的一個嚴重的罪行。第三個,叫反人類罪,關於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和滅絶,整個犯罪行為也違反了反人類罪的規定,另外江集團還犯有非法關押,非法拘禁等等罪名。目前我們最主要控告的就是國際刑事法庭羅馬規約所規範的,和所要懲罰的以上所說的最嚴重的三個罪行。

藍述:你剛才講的群體滅絶罪、反人類罪,你能不能具體的解釋一下為什麼這兩條罪它能夠使用於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

朱婉琪:條約的文字規定可能對於一班人是比較抽象的,落實在各國家的法律中有他各別的規定,譬如說他對法輪功學員這樣子的不人道,殘酷的在身體注射經神藥物或者虐殺、關地牢、坐老虎凳、長時間插手指尖、拿電棒電撃、放水牢,種種的酷刑行為基本上已經觸犯了國際公約及這許多國家當中對於酷刑的規定,再者,江澤民對於法輪功的迫害根本上是意圖局部或全部要滅絶法輪功,1948年聯合國所通過的Genocide Convention第二條規定,蓄意要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個國家的某一個種族或者宗教團體而犯有下列行為的,包括殺害該團體的成員,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和精神上遭受嚴重迫害,或故意使該團體生活於某種狀態之下,達到毁滅全部或局部的生命,這些都是違反Genocide的犯行,如果法輪功學員不放棄信仰,就殺害他、滅絕這個團體,或是經過酷刑使這個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和精神上遭受到嚴重的傷害,這些都已經符合了群體滅絶罪名的規定,另外在反人類罪當中,事實上反人類罪是一個更廣泛的罪,他這個罪當中就包含了群體滅絶罪的法律規定,也包括了酷刑罪規定,基本上來講,江澤民集團對於法輪功所犯的在國際刑事法方面主要是這三個罪名。

藍述:那麼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訴訟他們進行的怎麼樣了?有沒有一些結果?

朱婉琪:這十一個國家告江澤民的部份,九個是刑事上的法律,兩個是民事上的訴訟,民事上的訴訟目前有美國及新西蘭案,刑事上的訴訟是其他九個國家,加拿大,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希臘,台灣,韓國,澳洲,玻利維亞,在這些國家當中都是刑事訴訟案,目前除了西班牙、德國,澳洲,加拿大,新西蘭、玻利維亞以外都在上訴當中。在這些各別國家的刑事法規定之下,目前還沒有走到實質審理的階段。

在法律上關於訴訟的進行簡單的講有兩個階段,一個是程序階段,一個是實質審理的階段,在程序上面,法輪功學員碰到了什麼樣的法律障礙呢?以美國案件為例,首先遭遇的就是國家元首豁免權的問題,還有一個管轄權的問題,美國的司法部要求法院給予江澤民司法上的豁免權,所以在芝加哥案當中,即使美國的司法部代表美國政府承認了江澤民對於法輪功的打壓是殘酷的,是應該被制止的,但是因為美國的政府部門擔心布希總統會在海外遭到同樣的司法報復,所以促請法院給予江澤民一個豁免權,可是我們必須要講清楚,即使給予江澤民豁免權,並不代表他手無罪,因為事實上還沒有進入實質審理的階段。

換句話講,即使美國政府部門也承認了江澤民對人權的迫害是不應該的,但基於種種非法律的因素,政治上的考慮而要求法院給予江澤民的一個豁免權,芝加哥上訴第七巡迴法院做出採納司法部門給予江澤民一個豁免權的建議,所以法輪功的訴訟從程序上遭到駁回,芝加哥的訴訟基本上還沒有走入實質審理的階段,是在程序審理階段上,美國政府担心他自己的總統在出訪他國時會被告,基於政策上的考慮,而要求給予江澤民豁免,我們認為是罔顧了美國憲法維護人權和司法正義的精神。法輪功學員還會上訴到最高法院。

其他國家的刑事案件可能也面臨到同樣的問題,也就是目前外國的檢察官不太可能得到中共的同意在中國土地上實施司法調查權,所以有部份訴訟目前也在程序上遭到駁回,但是法輪功學員並不放棄繼續上訴。

我們希望讓文明法治的國家,具有懲治這些國際刑法中嚴重犯行的國家,經由法輪功學員的控告,得以了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象,在了解這些事實之後,可以依照他的法律給予公正的審判,即使各國司法調查權及法律程序上受到種種技術上的阻礙,沒有辦法直接把江澤民繩之以法,可是這樣一個廣泛的控告並不是法輪功學員無的放矢的,是有真的罪行的證據才能夠交到法院去,因此我們希望最終能在維護國際司法正義的國際法庭上,就像審判米洛蓋維其這樣的國際法庭上將江澤民繩之以法,今天江澤民非法濫權迫害法輪功,滅絶法輪功的作為,跟希特勒,納粹以及其他的獨裁者,對於人民的施暴是一樣的殘酷,有過之而無不及,影響面之廣泛,迫害時間之長久,五年來還在持續著這場迫害,影響之廣泛遠超過目前國際法庭審理的獨裁者,所以我們最終的目的,最起碼要在國際法庭的層級上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藍述:聽眾朋友,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多個國家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大陸部份高級官員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已經引起了國際上的廣泛關注,我們將在後繼的節目中不斷的為您跟縱報導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後續情況,今天的時事評述節目就為您播報到這裡,聽眾朋友,謝謝您的收聽,我們下次再見。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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