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雨:審計的目的是追究

丁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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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中國國家審計署官方網站近日又公佈了一份審計“清單”:國土資源部累計挪用資金6307萬元;國家測繪局收繳的418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未按規定及時繳入中央財政專戶;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搆存在“問題金額”達101億餘元。

審計披露出來的問題,再次讓公眾感到觸目驚心。這兩年,“審計風暴”之強已經遠遠超出社會的期待。然而,就在公眾熱切關注審計過後的問責結果和整改進程時,一批又一批“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卻依然故我,我們不禁要問:審計曝光為什麼對“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沒有震懾力?

從這兩年審計披露出來的問題看,相當一部分案件動輒留下的就是數千萬乃至數億、數十億元的窟窿,涉及國家部委、金融機構、各級政府。可是,迄今為止,又有幾個“問題單位”的高官為此引咎辭職,又有多少“問題單位”主動站出來發表整改聲明並接受社會監督,又有多少“問題人物”受到處分或接受司法審判,又有多少窟窿補上了?如果對造成這些窟窿的“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不能一查到底,如果沒有一個負責任的、禁得起公眾追問的處理結果,那麼,審計曝光的震懾力能有多大?一旦審計徹底失去了震懾力,審計的意義又何在呢?

“‘審計風暴’年年有,司空見慣無人憂,練就金剛不壞身,前腐後繼逍遙遊。”與其說這是一種對審計過後的不屑一顧,不如說是一種偏激情緒下的麻木。但正是這麻木的導火索點燃了人們對以往審計以及未來審計“治本效用”隱憂。因為現實中的審計結果並未能觸發預算制度、轉移支付、投資體制、監督制度、問責制度以及政務公開等方面的全面改觀,雖然媒體呼籲甚多。

“審計風暴”刮了這麼長時間,除掀翻了幾個“芝麻官”(比如雲南省大姚縣因挪用截流救災專用資金處理了幾十個責任人)外,條條“大魚”都還安然無恙,倒是審計署成了“圍攻”的對象。

這就像是有個人在馬路上同時發現了好幾個小偷,他馬上指了出來並撥打了110。按理說,小偷應該灰頭土臉地倉皇逃竄,至少也不會反咬一口。然而遲遲不見員警的身影。於是,一個小偷回過頭來,另一個小偷也轉回了身;這個小偷說他偷錢是為了資助失學兒童,那個小偷說他行竊是為了抗洪救災……員警仍然沒有出現。一嘴難辯眾口,雙手難敵四拳,審計署能不焦頭爛額嗎?

審計報告公佈後,審計署長李金華曾表示,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審計工作“最大的支援就是不干預”。他說,我幹審計工作快20年了,當上審計長都六七年了,從總書記到總理,到國務院各位副總理、中央的其他領導,迄今為止還沒有一位跟我打招呼,說這個事你不能審,那個事你不能報。這種“不干預”受到了輿論的一致讚揚。李金華還說,“我們審計的所有重大問題,我都如實向國務院彙報,而且國務院領導都有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嚴肅查處。”現在,這麼多問題被披露了,這麼長時間也過去了,“有關部門”都在哪里呢?

我認為,審計披露出來的問題最起碼也應該做到“四不放過”——窟窿不補上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懲前才能毖後。審計出來的問題不能僅僅是曝光而已,因為國家和群眾的利益絕不能被恣意損害。

只有對審計出來的問題,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及時介入,“高高舉起,重重打下”,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嚴肅追究責任,才能對“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產生強烈的震懾力。

無情的現實讓我們反省:是不是我們對“審計風暴”的期望太高了? 現實的差距在呼喚並沒有跟上審計步伐的那些懲罰體系以及監督體系的建立以及完善,呼喚各種資金規範使用的程式,而不僅僅只是單一的懲前毖後。畢竟,用“風暴”解決問題不是長久之計。也就是說,在“連鎖制度”還沒完全跟上來的時候,我們沒有理由對“審計風暴”期望過高

--轉載自《議報》第1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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