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96) 調整身份申請 每個家庭成員都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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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email protected],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九十六: 我的朋友在2002年1月報上I-485 申請。他為他自己及他的家人(他的太太和一個女兒)﹐但他只交一個申請表及一個申請費用。在2002年6月﹐他收到體檢的通知。他們全家做了體檢並將體檢報告寄給移民局。在2004年10 ﹐他收到按指模通知書﹐但沒收到他太太和女兒的。在幾天前﹐他收到將在2004年11月30日進行的面試通知書﹐但是沒有他太太及女兒的。現在這個時候﹐他應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太太及女兒儘快拿到綠卡? 他現在可以替他太太及女兒報上I-485嗎?

解答﹕他的太太及女兒應該與他一起報上I-485。一個人需要一個I-485申請 表及費用﹐這是沒有例外的。

他的案子像是個家庭類的。現在先將他太太及女兒的I-485申請費準備好﹐到時交給面試的移民官員。因為他太太及女兒的體檢已經做好了﹐假如他們的名字在他的申請表上﹐很有可能移民官員會使用他的權力(Discretion)破例認同太太和女兒同你的朋友一起申請的﹐從而在面試時審理他們的I-485。但指紋未做是不能批准的。

假如不行的話﹐(很有可能是因為太太及女兒已經失去身份﹐所以這個移民官不願意破例接受他們的案子。) 這時﹐他的太太及女兒必須重新在當地移民局或服務中心報上I-485﹐這取決於是家庭類或雇佣類的申請。

假如這個太太及女兒在他先生報上I-485後沒有維持非移民身份﹐他們將面臨很大的麻煩﹐因為他們不能調整身份也不能出境﹐因為一出境會有3年或10年不得入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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