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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復育分劃十三個管理區

將與環保團體溝通法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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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經建會預定在下週一提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正式版本,接著會與相關團體進行溝通,必要時可召開聽證會。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表示,全台灣的環境敏感地區將依自然區域劃分成十二到十三個管理區,以達到事權合一的功效。

(馬慧如報導)張景森表示,在環境資源部成立前的過渡時期,「國土復育條例」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農委會無法涵蓋的部分由經濟部和內政部負責,行政院也會指定經建會為協調督導的機關,條例中會明定行政機關執行不力的罰責。

張景森進一步表示,全台灣的山地、海岸及河川等環境敏感地區將分成12到13個管理單位,隸屬環境資源部下的自然保育署,各分區保育機構可以執行所有相關法令以達「事權統一」的功效。

經建會9日將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專案小組最後一次工作會議,預定在11日提出草案的正式版本,10月下旬開始與地方政府、原住民團體、環保團體等單位進行諮商與協調,必要時

援引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會,11月將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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