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行人被撞 車主至少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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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
目前在廣州,只要開車撞了人,無論行人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車主都必須承擔一
半或以上的賠償責任。這是廣州市新《交通法》的有關規定。這一規定令所有司機
開車擔懮萬分。

司机負擔一半以上賠償
據新快報報導﹐根据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机動車
与非机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
證据證明非机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机動車駕駛人已經
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机動車一方的責任。廣州這邊對這一條款的理解和操作方
式則是司机起碼要負擔一半以上的賠償。

新法維護了“生命權”
有關人士表示,新《交通法》的這一規定充分維護了行人和非机動車駕駛人的“生
命權”。在以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如果行人因違規而受傷,司机可
以免責;行人因違規致死的,司机只要承擔10%的“義務賠償責任”。
在天河崗頂上班的王先生說“行人上路多數情況下是受害者,与汽車發生碰撞不是
斷胳膊就是斷腿。”王先生每天都要經過交通繁忙的天河路口,對司机急于穿越馬
路而經常無視行人安全的做法很有意見。

開車上路成天膽顫心驚
行人違規,自己正常開車,撞了人還得賠錢?車主們紛紛稱“委屈”。車主們表示: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開車不是成天心惊惊!”“行人經常突然飆出來,特別是
晚上,簡直防不胜防。”“這樣的規定很不合理,我守規則別人不守規則,到頭來
還要我賠錢?”
  
“撞車一族” 應運而生
市民張女士就曾在廣州大道南遭遇過一次“訛詐未遂”的事件。當日張女士夫婦和
往常一樣開車回家。在一個路口,紅燈轉綠燈,她正准備加速,一個站在花基上的
中年男子突然橫插過來,并動作夸張地摔在地上,隨后一手捂著右腿,一手指著張
女士的車嚷嚷著。張女士心中一慌,就想下車看個究竟,幸虧身邊的丈夫冷靜:
“我們肯定沒有碰到過他!他可能是故意的!”。見沒人下車,中年男子按捺不住了,
從地上爬起來猛敲張女士的車窗。等張女士開車离去后,該中年男子竟站直了身體,
一點事也沒有,還從后面指著他們的車罵。(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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