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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1200萬元以下 幾乎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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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1名王姓退休勞工擔心死後子女被課以高額遺產稅,以假交易方式將房屋移轉給兒子,遭國稅局補徵70餘萬元贈與稅,事後他才發現自己的遺產總值雖達1200萬元,扣除相關免稅額後,遺產淨額根本是負數,不用課遺產稅。

家住高雄市的王姓男子,去年剛從1家鋼鐵公司退休,辛苦工作多年,財產包括1棟市價8百萬元的透天房屋與4百萬元存款,日前他受到全台首富蔡萬霖去世後須繳交大筆遺產稅的影響,開始向代書詢問節稅之道。

這名烏龍代書告訴他,明年1月底前,土地增值稅均減半課徵,建議他以假買賣方式,將房屋移轉給兒子,以規避贈與稅及遺產稅,同時又可享受土增稅減半優惠。

王姓男子立即遵照辦理,總共才繳了土增稅5萬多元、契稅約1萬元,不禁感到沾沾自喜。

因該案屬於二親等以內親屬財產買賣,上週他按規定向高雄市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當場遭國稅局人員識破。

查稅人員指出,王姓男子的長子剛滿20歲,仍就讀大學,根本拿不出實際支付價金的證據,國稅局因此認定這是贈與行為,扣除每人1百萬元免稅額後,王姓男子需補繳70餘萬元贈與稅。

高雄市國稅局並表示,如果王姓男子不幸往生,依照他目前所留的遺產,估計約為1千2百萬元,扣除7百萬元免稅額、1百萬元喪葬費、4百萬元配偶扣除額、2名成年子女的80萬元扣除額後,遺產淨額已呈負數,根本不用課徵遺產稅。

國稅局強調,類似這種聽信錯誤資訊,財產不當移轉的個案愈來愈多,建議民眾若對稅法不明瞭,應向國稅局查證。

記者鄭琪芳╱特稿

雖然我國遺產稅最高稅率為50%,不過,遺產稅免稅額7百萬元、配偶扣除額4百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百萬元,繼承人如果是直系血親,每人還可扣除40萬元,換句話說,遺產在1千2百萬元以下者,幾乎都不用繳遺產稅,被繼承人生前也就不用進行財產移轉,以免反而被課贈與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規定,遺產稅率分成10個級距,最低是2%,最高是50%,不過,因為遺產稅有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減掉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中低所得者幾乎都不用繳遺產稅,也因此,遺產稅被稱為「富人稅」。

另外,被繼承人如果遺有不動產,要計價遺產價值時,其中,土地是以公告現值計價,房屋則是以評定現值為準,不論是土地公告現值或是房屋評定現值,都遠低於市價,其中,土地公告現值約只有市價的5、6成。

因此,如果被繼承人生前要做租稅規劃,避免繼承人負擔太重的遺產稅,除了要先扣除免稅額及扣除額,不動產的價值還得打折,以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現值計價,計算下來,如果未達繳納遺產稅的標準,被繼承人就不須進行財產移轉等避稅動作,以免反而被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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