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湖南七名廳級貪官“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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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去年湖南在反腐過程中,共判處職務犯罪分子八百七十九人,其中廳級幹部七人,另有處級幹部二十七人;而經濟犯罪案件更高達一千八百六十一件,共有二千零六十六罪犯被判。

據中新社1月14日報導,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振漢在省人大會議上披露,湖南去年共判處職務犯罪分子八百七十九人,其中廳級幹部七人。此七名廳級貪官為:湖南省水電八局原局長湛世明、湖南省供銷社原主任姚定泉、湖南省物資產業集團總公司原董事長譚照華和副董事長黃佳林,該四人分別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被終審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湖南省郵電管理局原局長張秀發、婁底市原副市長趙更效、湖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唐見奎三人因貪污、受賄,一審被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現正在二審和復核中。在已經判處的職務犯罪分子中,另有處級幹部二十七人。

據統計,去年湖南省法院系統一審審結的經濟犯罪案件達一千八百六十一件,共有二千零六十六罪犯被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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