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美國的飛航旅客資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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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台北特稿)隨著美國對伊拉克戰爭的結束,大西洋兩岸緊繃的關係已逐漸趨向緩和,不過歐洲聯盟與美國間,最近又因雙方對反恐提供飛航旅客資訊上的意見不一,重起爭執。

由於美國在二零零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份子攻擊事件後,反恐已成為布什政府最優先處理的事務,因此要求經營美國航線的各國航空公司,自今年三月起,必須提供有關飛往美國旅客姓名、行程及餐飲喜好等相關資訊。

不過,華盛頓對境外飛往美國航空公司班機提出提供旅客資訊的要求,因明顯抵觸歐盟保護個人隱私及資訊的法律,已遭到歐盟執委會的拒絕。

歐盟執委會二日已表明拒絕歐盟航空公司應透露飛航旅客資訊給美國相關當局的立場,理由是,美國為反恐提出的要求,可能破壞歐盟的個人隱私規定。

為表明歐盟拒絕美國這一要求的立場,主管歐盟海關事務執委伯根斯坦最近在致函美國國土安全部長雷基時就指明,美國要求提供旅客資訊已觸及許多歐盟會員國憲法上保護個人基本權利與自由的法律,而歐盟對保護個人自由及其基本權利極為重視。

對美國的要求,歐盟執委會也指出,美國在提出要求的同時,並未能相對承諾提出不濫用或不永久保存航空公司提供旅客資訊的保證,也是歐盟拒絕同意歐盟航空公司透露旅客資訊的另一原因。

令人感到諷刺的是,雖然歐盟拒絕提供境內航空公司旅客資訊給美國,但歐盟會員國之一的芬蘭已自行決定,自九月一日起,同意美國有關當局進入芬蘭國家航空公司Finnair的電腦系統,俾能查看前往美國旅客的個人資料。

芬蘭國家航空公司表示,它是在別無選擇之下接受美國提供旅客資訊的要求,但該公司僅提供旅客姓名、行程及支付票款方式等資訊,而不會提供信用卡及護照號碼等其它個人資訊。

與歐盟觀點歧異的是,芬蘭國家航空公司並不認為提供美國旅客資訊會破壞保護隱私的法律,因為該公司是在獲得旅客同意的清況下提供資訊,祗是,該公司也承認,同意提供個人資訊已成為旅客購票時的一個必要條件。

原則上,如保護資訊的歐盟機構認為,任何歐盟國家的航空公司將旅客個人資訊提供給美國有關當局,且該資料被濫用時,將會對涉及透露旅客資訊的航空公司進行處罰。相對的,美國也已表明,任何國家經營美國航線的航空公司如不提供飛往美國旅客的資料,也將受到處罰。

換言之,不論歐盟與美國在反恐提供旅客資訊上的爭執為何,歐盟航空公司目前似乎已陷入兩難之中。歐盟執委會表示,為化解大西洋兩岸在這一議題上採取的不同立場,以及解決歐盟國家航空公司面對的難題,伯根斯坦將於二十二日在布魯塞爾與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會晤,希望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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