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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示廢除死刑 凸顯與世界人權接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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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報導】廢除死刑系列報導之一(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四日電)為落實人權保障理想,陳水扁總統、法務部長陳定南曾多次在公開場合中強調將逐步廢除死刑或將以替代方案取代死刑,儘管廢除死刑政策應有相關配套措施,迄今也正推動中,但從政府的宣示動作觀察,足以凸顯政府維護人權,與世界人權接軌的決心。

由政府研擬的人權基本法草案,已於今年七月間出爐,根據草案第五條「生命權」明文規定,「人人享有生命權及生命自由權,不容任意侵犯,死刑應予廢止」;陳總統更於今年九月間的律師節慶祝大會上宣稱,研擬中的「人權基本法草案」有關死刑部分,將由「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副總召集人廖福特指出,「這種廢止死刑主張,都是台灣人權史上重大突破」。

其實,廢除死刑早已被法務部列為施政的政策,陳定南於民國九十年就職周年記者會中就強調,希望能於三年內(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前)完成全力推動廢除死刑的刑事政策。

法界人士表示,死刑,又稱生命刑,乃是剝奪犯罪人生命的刑罰,也是所有刑罰中最重的處罰方式,根據監獄行刑法第九十條第一項規定,「死刑用藥劑注射或槍斃,在監獄特定場所執行之。其執行規則,由法務部定之」,因此,這種剝奪犯罪人生命法益的刑罰方式,特別受到人權團體高度關注。

法務部官員指出,儘管國內曾有多次民調,反對廢除死刑比例高達八成以上,但法務部要向人民宣導「死刑並非萬靈丹」的概念,並會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政策,但仍須有相關配套措施。法務部官員說,廢除死刑並非一蹴可幾,截至目前為止,美國仍有一半以上的州並沒有廢除死刑。

法務部官員強調,由於死刑不是嚇阻犯罪萬靈丹,法務部會全力推動廢除死刑,也就是說,法務部將自法律面與政策面雙管齊下,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政策。

司法體系的大家長翁岳生(司法院長)日前於立法院審查司法院院長資格時,也認同應以人權保障提昇國家形象,而廢除死刑是司法改革的方向。

對於政府宣示廢除死刑決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則認為,對於在死牢中喊冤的個案,這些宣誓的決心仍只是一道微弱曙光,民間團體期盼廢除死刑政策應有配套措施,首先應從停止死刑執行開始。

包括司改會在內的民間團體,更進一步發起「停止死刑執行」推動聯盟,提出四大訴求,要求在「人權基本法」通過前,請總統諮請法務部研擬如何配合總統行使赦免權,以「無假釋的終身監禁取代死刑執行」。

司改會說明,死刑與其他刑罰最大的不同,在於剝奪人的生命,許多冤錯案,像原本被判決死刑定讞的蘇建和案,在經過多年民間救援團體奔走下終於獲得一次再審機會,再審法官判決無罪,讓三人當庭釋放,若當初蘇建和三人早已執行死刑,也不會有今天無罪判決的機會。司改會強調,人權立國應從個案救援開始,希望在可預見的未來,台灣能成為沒有死刑的人權進步國家,這樣「人權立國」才不會僅流於口號,而能落實在每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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