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推動 保護地區性優質產品全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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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台北特稿/ 歐洲聯盟日前已採取具體措施,期能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多邊架構下建立機制,保護歐盟國家生產的地區性優質產品。

在歐盟執委會要求下,歐盟會員國已提出一份涵蓋四十一項歐盟地區性優質產品名單,希望其它國家在生產同類產品時,避免使用相同的名稱。

名單中涵蓋的產品包括香檳酒、烈酒、起士、火腿、香腸等歐盟國家生產的著名傳統產品。

歐盟認為,鑒於歐盟國家生產的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已受到非歐盟國家生產類似產品時濫用,不但造成消費者對產品的混淆,同時也損及歐盟產品的信譽。

主管歐盟外貿政策執委拉米就指出,非歐盟國家濫用歐盟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已傷害歐盟產品的聲譽並造成消費者困擾,因此,歐盟有意遏止世界上權威地區性產品名稱的濫用。

而一些國家將生產的類似產品冠以歐盟著名地區性產品的名稱,並在當地註冊商標銷售後,使得原歐盟品牌無法進入當地銷售的事實,更令歐盟不滿。

根據歐盟農業事務執委費雪勒的說法,如今歐盟已無法在加拿大銷售義大利生產的真正老牌火腿Parmaham,因為加拿大生產的一種火腿已以Parma ham為名在當地註冊登記。

歐盟計劃,它將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的多邊農業談判中,與其它國家討論,希望非歐盟國家不要再使用歐盟生產的四十一項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歐盟也將經由協商,要求世貿組織會員國建立一個全球性的多邊地區性產品指標登記機制,俾能保護在世界各地生產的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

儘管歐盟認為,要求非歐盟國家產品不再使用歐盟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並非歐盟要走保護主義的回頭路,而是為保證產品的品質。但包括美國、加拿大及一些拉丁美洲國家並不同意歐盟的觀點。

這些國家認為,它們生產的類似產品使用歐盟國家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並無不當之處,因為在當地生產的類似產品不但始自早期的歐洲移民,同時生產至今也已歷經幾個世代。

不過,歐盟指出,任何聲譽卓著或具有特性的優質地區性產品均與生產地獨一無二的地理自然環境及人文因素有關,為保證品質,產品名稱理應不能被濫用。

歐盟並指出,消費者要求來自特別地區的特別產品將提供全球生產者更好的商機,而為保護消費者與生產者間能獲得更公平的交易,地區性優質產品的名稱必須受到保護。

紀錄顯示,在歐盟的堅持下,南非已不再使用歐盟國家生產雪莉酒與Port酒的名稱,智利也停止使用香檳與伯根第酒的名稱。而一九九零年歐盟與美國簽訂烈酒交易協議時,雙方也同意不再使用對方生產某些烈酒的名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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