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鐵林訴女歌手案追蹤 周璇領取應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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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1日訊】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其在市二中院看見了被張鐵林告上法庭的成都歌手周璇。原來一直忙著寫書的周璇是到法院領取應訴材料的。
  
  據中華网8月21日報道﹐張鐵林7月底將27歲的女歌手周璇、成都商報社一并告上法庭,索賠100万元精神損失費后,有人就此對管轄權的問題提出异議,認為此案兩被告都在四川成都,而此案的源頭也是在成都發生,因此認為案件不應由市二中院審理。
  
  那么周璇來領取應訴材料是否意味著管轄權問題已迎刃而解?一位法律人士解釋說,應訴材料一般包括起訴書、起訴書附件、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告知書等。按照法律規定,領取應訴材料后的第二天起15天之內,周璇還可以就市二中院是否能管轄此案而提出异議,法院對該异議進行審查后作出裁定,周璇還可以就該裁定提出上訴,由上一級法院作出裁定,最終确定由誰來審理。但据知情人說,周璇可能已經同意此案由二中院審理。但因聯系不上周璇本人,記者并未得到确切答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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