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亦武:被收容者李明凱

廖亦武

人氣 5
標籤:

【大紀元8月11日訊】采訪緣起:2003年5月17日下午5點,我正在家中上网查看已傳得頗為熱鬧的“孫志剛受虐致死事件”,不料門響了,跟著闖進個不速之客——好几年不見的瘦小的行為藝術家李明凱。

  “電話里老是忙音,于是我就直接上來了。”他湊到電腦面前瞅道,“又是孫志剛?當然,這一晌除了非典,只能是孫志剛。”

  我關上電腦,沏茶待客。接著,有備而來的李明凱講述了他在四年前的那段被收容的經歷。他深有感触地比較道,“成都的警察比廣州的要溫和、狡猾些,認准了敲錢,往往不會意气用事,象整孫志剛那樣。人一咽气,不就人財兩空了么?”

  但是,李明凱的父親卻受不了儿子出事的刺激,積懮成病,在半年后死于絕症。

  從古至今,做中國人都需要鐵絲的神經,鋼板的皮肉,百毒難侵的心靈,方能善始善終。所以,作為蹲過大獄,并多次出入公安机關的過來人,我安慰李明凱道:“日子還長。”并且,國家在進步。1997年,全國人大廢除了暗無天日的收審制度;今年,因為孫志剛,虛擬世界里有几百万喉嚨在怒吼,所謂收容遣送及《暫住證》制度的合法性受到了史無前例的質疑和挑戰;再過一些時候,由于某個契机,就該輪到踐踏人性的戶口制度吧?然后,再輪到……

  不知道還要“進步”多少年,不知道現在四、五十歲的人還能不能看到比較順眼的結果——脆弱的神經,敏感的皮肉,童言無忌的心靈也勉強能夠在這儿存活并且生長。(以下,李:李明凱;威:老威。))

李:你還記得吧,老威,大約四年前,你象條獵狗,攆著訪談我?

威:我當然記得你的反复無常,分明約好時間、地點,事到臨頭又變卦,害得我屢屢扑空。不過,我不怪你,也不怪其他甩了我若干次的訪談對象。

李:我當時沒心情,甚至有些反感你,因為你有文字窺陰癖。別人的傷口已經在淌血了,你依舊刨根問底,唯恐傷口撕裂得不夠大。我記得你屬木,木性人是最冷酷的。
  
威:木性人最冷酷?那金、木、水、火、土的天下五行中,冷面人占五分之一嘍?好啦,我不爭論,不辯解,因為我這輩子,越辯越黑的時候太多了。《易經》之困卦曰:“有言不信。”意思是被認定有罪的人無法自己為自己辯誣,所以才有律師這一行當。

李:看你扯哪儿去了。我曉得卜卦是你的強項,但也犯不著趁机賣弄嘛。
  
威:對不起,失言了。今天的話題應該是你。

李:非典時期,我在家里憋了十來天,感覺上過了十來年,差點瘋逑了。昨天,試著給几個哥們儿打電話,約喝茶,都推有事。在成都× 報上班的老汪,已被隔离到龍泉驛的渡假中心,每天上下午都准時學習“三個代表”,眾志成誠抗非典。目前成都的新聞單位都兩班倒,一撥人馬上班,另一撥人馬隔离學習15天,以防全軍覆沒,報紙癱瘓。約不上人,我只好獨個儿上街逛,路過磨子橋一家网吧,見里面空蕩蕩的,几十台電腦,才兩、三個不怕死的鐵杆网虫,就賊眉鼠眼地進去找個位置。打開郵箱,通過無名氏寄來的最新代理服務器上了動態网,然后遍逛海外各大反動网站,嘿,真出事了。
  
威:又是伊拉克戰爭又是非典,當然出大事了。

李:我說的是孫志剛事件。他是個工科大學生,剛去深圳打工,在一家服裝公司任設計師。今年3月17號晚上,他和我,和許多內心騷動、渴望聊天的他鄉网虫一樣,沒帶任何證件就出門上网,結果在大街上走著就被治安警察當作“三無”或閑雜人員抓了。緊接著,又從派出所轉到廣州收容站,最終被警匪一家,齊心協力用亂棒活活打死!

威:我讀過有關的評論,孫志剛在三天中,挨了許多場打,尸體作解剖時,背部皮下淤了一大片黑血。幸好有互聯网在,所以《南方都市報》4月25日一曝光,立即引起全國性的連鎖反應,因為此類事件多如牛毛。不瞞你說,我剛出獄回成都,就因沒辦《暫住證》被警察在深夜從父母家抓走過。我在白果林派出所蹲了一夜,第二天上午補辦了《暫住證》之后,才放出來。我當時一再強調,我在自己的父母家是長住,不是“暫住”,我生長在自己的家鄉,大約在其他地方才算“暫住”。但“警察”充耳不聞,照章辦事,“無《身份證》、《暫住證》和正式工作單位的閑雜人員必須接受收容遣返。”“閑雜人員”一詞是李鵬在八九學潮期間發明的,一直沿襲到現在。

李:可人家孫志剛是三證齊全,只是沒隨身帶著而已。更恐怖的是,因為“頂了嘴”,警察不准孫的單位和朋友出證明出錢保釋,直到扔出一具死尸。目前,專家、學者都鑽出來寫文章,要求追究真凶;网上一片叫罵,我也敲了個千把字的憤青帖子,狂貼十几個地方,我還在東海一梟發起的“關于取締收容遣送和暫住證制度的呼吁書”上簽了名。

威:你是兔死狐悲吧。

李:還是要繞回几年前的老話題?好嘛,趁孫志剛的冤魂給我的勇气,就講一講。我和他一樣,來自農村。1993年,20歲出頭,考上了重慶的西南師范大學中文系,大二時,与美術系學生密切接触,愛上了觀念藝術,并參与成立了人民藝術公社。97年畢業,本來分配回甘肅老家教中學,我不干,就同成千上万應屆畢業生一樣,自己入社會闖蕩。先是在文化公司打工,拉廣告、當寫手、裝修設計,什么都做;后來,積累了兩万多塊錢的小資本,就同海南籍的兩個同學搭伙,做水果汁生意,即把從海南島運來的熱帶水果兌水机榨,定點推銷給酒樓。半年之后,生意逐漸興隆,我就在肖家河的居民樓里租了三居室,融辦公、存貨、寢食、會客于一體。當時,在此出入就兩類人,一類助銷小姐,一類行為藝術家,男女都長發披肩,這肯定引起居委會老太太的注意。
  
威:成都的行為藝術在全國都很有影響吧。

李:同詩歌一樣,很熱。媒體作了大量報道,中央電視台《美術星空》還拍了專題片。美國在華投資的貝特· 達蒙西還出錢与藝術家們合作,在府南河搞“水的保護者”。我很熱衷,在生意的同時,弄了大量作品,如果不是后來出事,我還會在藝術的大道上不歇气地狂奔下去,直到人生有一個結果。

威:行為藝術賺不了錢,你能物質、精神兩手抓,兩手都硬,真不簡單。我還欣賞過你的環保作品“抽刀斷水”,整整三天,你舉一把菜刀不停地砍都江堰的急流。

李:看不出這是果汁公司經理吧?

威:看不出。

李:警察叔叔也看不出,所以他們在居委會和聯防的帶領下,于1999年一個夏日深夜,上門來了。擂門聲象爆炸一般,把我從夢中惊醒,褲子都套反了,在我邊答應邊調整褲腿時,外頭已抬出電動切割机弄開了防護鐵柵門。腦子一片空白,屋里一下子闖進來十几個警察和聯防隊員,象水缸似的,嘩嘩滿了。出于應酬的本能,我拉開辦公桌抽屜拿煙遞過去,臉熟的戶籍卻擋開,厲聲喝問:“《暫住證》?”

我松了口气,因為除了“三證”,其它的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等證照皆齊全。我為此花了1万多,几乎跑斷了腿,圖的是個保險。我打開文件柜,把七、八种證照批文都攤開桌上,還包括我的大學文憑、鑒定、人才交流中心的通知書等等。警察繞到桌后坐下,挨一查驗,末了,抬起頭,仍直戳戳地把手伸過來:“這些破爛沒用,我們只要《暫住證》。”

我只好又在抽屜里翻找,渾身汗如雨下。我終于從一本書里找到,有兩個,去年和今年的。按他們的規定,一個《暫住證》管一年,但半年登記一次,交一次錢。我如釋重負地把這救命寶貝雙手奉上。警察再一次仔細驗看,然后宣布:“全部過期了。”

    我爭辯說:“沒過期,今年才辦的。”

    警察一字一頓地說:“你下半年還沒進行延期登記。”

    我急忙說:“明天一早就去。”

警察又是一字一頓地說:“已經晚了。”然后當眾把《暫住證》內頁夾出來,撕得粉碎。聯防受了警察示意,几間屋竄來竄去地搜查,水果踢得滿地都是,鮮榨机和助銷的鍍銀盤子也踩爛了。我心里著急,就根据有限的法律知識,指出不能毀坏私人財產。警察說:“我們依法搜查罪證。”還命人把我的VCD机和一箱光碟全抱走。他們還搜出了50盒避孕套,于是我看黃碟、賣淫嫖娼的嫌疑更大了。
  
威:你用得了50盒避孕套么?

李:你這口气跟警察差不多。本來“三無人員”就該直接送收容站的,那晚上,成都市拉网清查外來人口,肖家河出租房多,屬重點,所以居民樓下,四周都停著警車,警燈跟夜總會的彩燈一樣,閃個不住。后來听說,光肖家河一帶,就抓了几百,面包車不夠用,就弄了几輛公共汽車。天快亮了,才顛到郊外多寶寺。警察個個干勁十足,這是綁肉票啊,抓一個沒《暫住證》的,要贖回來,至少500元。少了這個數,就得繼續在里頭挨打、挨餓、干苦力,直到油水榨得差不多了,才“降价處理”。我太倒霉了,平常受到居委會的嚴密監視,一舉一動都匯報到派出所,什么“小姐和嫖客頻頻出入,是個大白天也賣淫的窩點”啊,什么“毒品交易”啊,捕風捉影。其實,小姐賣果汁,藝術家搞行為,各干一行。
  
威:你的避孕套与他們有關?

李:放你娘的臭屁。我是藝術家,要做作品。我原准備親口將500個避孕套吹脹,在車輛最密的傍晚,拿到春熙路旁邊的天橋上去放,我將留在原地,觀察人群和車輛的反應……
  
威:你想制造交通事故啊?

李:許多哥們儿都這樣問。人群混亂還沒啥,怕的是司机們突然見這种東西降落前窗,一走神,就撞一串,那藝術的性質就變了。所以我這名為“人欲橫流”的妙作,只得因現實的難度而暫時擱淺。
  
威:你可以拿到人煙稀少的地方去搞。

李:行為藝術是互動的,沒有受眾的反應,還不如一個人躲家里煽嘴巴——我也曾這樣對警察解釋,他們的回答是:那你就當眾煽嘴巴,看我們有沒有反應。我不動,他們就找來個小偷,与我面對面站著。小偷又瘦又臟,可還在警察的鼓勵下對我呲牙裂嘴地笑。這下熱鬧大了,派出所的警察和聯防都過來圍觀,警察說,藝術家优先,動手吧。我羞憤交集,渾身都哆嗦了,卻不提防小偷惡狠狠地甩過來一耳光,腦袋嗡地一聲,炸開了。我本能地揮起右臂,要回敬,圍觀者卻鼓起掌來,只听警察笑得气喘吁吁說:“勞動人民先動手?沒教養。”我突然想起耶穌的至理名言:“有人打你的左臉,你就把右臉也湊上去。”于是就听天由命地放下手臂。小偷劈劈啪啪煽了我20多個耳光,見我仍不還手,竟被激怒了。扑上來,揪住我的長發,兜兩圈,就按趴在地下拳打腳踢。我暈暈乎乎的,一會儿抱頭,一會儿抱腰,實在受不了,就往圍觀者的腿上滾,許多雙腳把我踢出來,小偷已累得气喘如牛,最后干脆坐在我的背上,揪住我的腦頂蓋,一下一下往地上磕。

圍觀者打著哈欠散開了,都說:“捶一頭死豬,莫趣莫趣。”此時派出所長裝模作樣地過來制止小偷,并演講了一通依法治國、嚴禁刑訊的官話。我在派出所呆了一天一夜,他們仍然審不出“避孕套的真實案底”,就丟下一句“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

后來我才知道,為了掌握我嫖娼賣淫的證据,派出所出動警力,傳訊了我手下全部的助銷小姐,無結果,只得將我作為三無人員,与打我的小偷同鎖一副手銬,送進收容遣送站。
  
威:他們沒有釋放你?

李:喬石任內修改《刑法》,取消了收審,警察失去了無限期地關押嫌疑份子的依据。幸好收容遣送制還在,24小時破不了“案”,警察就可以將你從公安机關“釋放”到由公安机關、民政部門共同管轄的收容所。這里形形色色,無所不包:妓女、嫖客、賭棍、上訪人士、民工、下崗工人、乞丐、無照經營者、底層文人。總之,品种齊全,社會上有的這儿全部有。我一進去亮出身份,大伙都笑了,問:藝術家?畫畫、寫詩還是唱歌的?我說搞行為。大伙說,那叫啥藝術家?我們都搞行為。
    
三層樓,20多間屋都關滿了,我被塞進頂樓2號房,進門就一大馬桶。我在看守人員的一再吆喝下,好歹背靠馬桶坐下去,下巴正好擱在別人的后頸窩上,一轉臉,又碰上了另一人的鼻尖。不過几分鐘,我就被臭哄哄的熱气給蒸熟了,襯衣粘在累累傷痕上,疼得我絲絲抽气。就這樣磨了一會儿,有人划船一般從屋子另一頭過來屙尿,我只好站起,待那人瞄准馬桶頸方便畢,企圖坐回原位,不料地盤已消失。

万般無奈,我墊腳上了馬桶,高僧一般俯視眾生。我總想在下一個屙尿的光臨時,奪回坐位,可人太瘦小,臀部不丰,屢屢敗北之際,還飽嘗了陣陣老拳。堅持到天晚,我已沿馬桶上下了十几次,幸遇開門領飯,眾犯列隊而出下三樓,才透了口气。

晚飯是兩個夾生饅頭,塞進嘴里粘牙,無法下咽。湯桶立在院子當中,我四處尋碗,沒有,就問身邊犯人,那人指出一個窗口,我去領,卻被告之一個土碗五塊錢。我搜遍褲兜,有十几元錢,買了碗去院中舀湯。我閉眼硬灌了三碗,爛菜葉味直熏鼻腔——由于腸胃不敵這种豬狗食,當夜我就拉了三次,第二天大早,竟奇餓難忍。

我在頂樓號子里蹲了三天,与几十人一道苦撐苦熬,不刷牙洗臉。這世界上最臭的就是漚在一塊的人肉,久了,連虱子也受不了,往頸窩、下巴、肩膀等明處爬。管理員每日早晚兩次,收電話號碼,通知外頭來交錢贖人。市話一個5元,長話在原价的基礎上漲5倍,暫記帳上,待解脫之日一次性結清。

每個人都爭先恐后地遞電話條子,所以三天后,號子漸漸松了。戶口在本市的,走得較快,特別是嫖賭犯,進來就喊爹叫媽,頂多熬一宿,就不惜血本,也要讓外頭來贖人——干這勾當,警察高興昏了,盡量把罰金往高處抬,1万到3万。我覺得成都的警察比廣州的要溫和、狡猾些,認准了敲錢,往往不會意气用事,象整孫志剛那樣。人一咽气,不就人財兩空么?前兩年,《南方周末》曾登載一篇報道,重慶的水上警察為了逼良為娼,增加收入,曾把兩位誤抓的良家女子扣押三天,調戲拷問,注射毒品杜冷丁,使其上癮。
  
威:你在里面待遇如何?挨打沒有?

李:同派出所相比,我的待遇還是有改善,至少沒刑訊。孫志剛是學工科的,腦筋轉不了彎,嘴硬,激怒了警察。我做了多年行為藝術,見過些場面,要油滑些。不過,整整三天都沒人來贖,我還是慌了。在外頭,我的朋友都是藝術家,窮,听說要出几百上千贖我,就有些遲疑。無奈,我一咬牙,雙管齊下,也把甘肅老家的電話提供了,——這是個令人后悔終身的致命錯誤!

熬過7天,有點門路的几乎都走了,剩下的多是盲流。管理員說,政府沒錢遣送諸位,你們得自己掙路費。過兩天,就分期分批集合去搞基建,要么挖地基,灌鋼筋混泥土;要么運鵝卵石,學做磚瓦。如此勞動三個月至半年,就免費遣送回原籍。
  
威:這是法律么?

李:不曉得,也千万別提法不法,否則哪天成了孫志剛第二,你還蒙在鼓里。總之,我的運气不算太坏,因為收容站里大隊人馬轉移去做苦力時,我被留下來,看管法輪功分子。其實這些老頭老太太都挺老實,不用“看管”。底樓的號子比頂樓大許多,按照二比一,一個法輪功由兩個人犯貼身守護,不准閉眼,不准動嘴,不准打坐。一見有盤膝的趨勢,兩人就一左一右,將法輪功的大腿掰開。我是文化人,還兼有高聲朗讀《人民日報》的重任,上午兩小時,下午兩小時,都是欽定反邪教的狗屁文章。咽喉都冒煙了,但法輪功們挺頑固,哪怕四五個人輪番讀報也難干擾。半夜三更,乘人打盹,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坐起來盤膝抱掌。此時困得不行,也就由他去,可一旦被管理員發現,我們就得挨電棍受罰。
  
威:法輪功也關這儿?不可思議。

李:都是由北京遣送回川,据說是在天安門聚會,演示法輪大法時被抓的。其中還有教授、編輯、高級工程師等等。他們被關在這儿,等著單位領導來交錢領人,訂保證。這有些象行為藝術,比如一察覺某個老頭嘴唇顫動,我們馬上就湊上去,貼耳朗誦

  ——這相當于美國對付伊拉克軍隊的噪音炸彈。

威:你還干得上癮呢。

李:沒人贖我,不上癮,我怎么活?在收容站熬了11天,最后都怪罪爹媽不該生我了,才被一個助銷小姐弄了出去。她花了600,我還了她1000。這娘們同我耍了三個月,曾哭著要嫁給我,我沒干,怕失去單身的自由和樂趣。這個小趙人不錯,她不計前嫌,還為我父母安排了食宿。重逢的那一幕就別提了,經歷這場惊嚇,父母死活要我跟他們回甘肅,我卻私下打定主意去北京漂几年。

威:故事就這樣結尾了?

李:大約半年以后,我爸爸得了胃癌,住進蘭州× × 醫院。我變賣了所有的東西,籌到8万塊錢,赶回去盡孝。我在病床邊守了三個多月,一言難盡。
  
威: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李:爸爸他活了56歲,在這56年中,大約只有這3個月,才算父子有了真正的精神交流。我們這代人都這樣,自我中心,不屑于了解父輩的內心世界,卻口口聲聲稱自己為“藝術家”。
    
妹妹告訴我,自從出了事,家里就一直提心吊膽,父母更是吃不香,睡不著。他們在天祝那樣的窮縣,教書育人几十年,除了自己的孩子,什么都奉獻給社會了。我考上大學,父母高興坏了,以為這下子苦出頭了,卻沒想到……

當地觀念保守,這种事還不敢張揚,爸爸肯定積懮成病。因為以前他的身體一向健康,為供我上學,他甚至背著母親,悄悄去賣過几次血。在老家,由于地薄人窮,四周的農民都賣血成風,但中學教師賣血,就不是啥光彩的事。

威:我似乎讀過有關賣血村的報道,据說從60年代至今,已經形成了一种賣血傳統。

李:對,沒有其它掙錢法子,不僅農民,連縣城里的一些居民也賣。人長到18歲沒賣過血,在鄉下會招人笑話。也許在內地,人們認為賣血養家或供學是多么凄慘,可在天祝縣,稀松平常,一星期賣兩三次,只要不把人抽得爬不起來,就稀松平常。

威:一次能得多少錢?

李:抽400—600毫升,得150—200元,除了給疏通關系的血頭百分之十的勞務費,統統歸己。另外,賣血當時還能混免費午餐,得一包白糖、奶粉之類的營養品。所以農民覺得划算,甚至下館子吃酒也付血錢。小時候,爸爸為了激勵我發奮苦讀,總是說:“沒出息,將來就只有賣血糊口。”

孩子能回報父母的,只有“學而优則仕”,我的高考成績在縣上名列前三位,卻仕不成,愛上了不中用的觀念藝術。幸好掙了几個錢,能夠體面地為父送終。
  
威:你父親的醫療費該報銷吧?

李:無論啥病,一年至多只能報5000元,對于癌症,這只夠十几天的費用。父親只拖了三個月,也算他老人家生前修來的善果。假如拖一年,莫說8万元,就是18万也不夠用。醫院太黑了,爸爸整夜呻吟,杜冷丁、嗎啡,什么毒品都用了,每次只能管一小會儿。后來,他比划著,拍床,盲目地在半空指指點點。我知道他想回家,他心疼錢,我對他說:“我有的是錢。”他不以為然地搖頭,含混不清地說:“用一個少一個。”

老威你看,是我害了爸爸,我不出事,不刺激他,怎么會得絕症呢?爸爸他雖出生苦寒之地,但家族中沒有癌症基因。他不抽煙喝酒,更沒有不良嗜好,那個年代過來的人,都這樣,毫不利己,專門利人。

醫院一心整錢,明明所有的藥都沒用了,還一瓶接一瓶往身體里灌。手背扎不進針,就改腳脖子;腳上也倒流了,就直插大腿根的股動脈。爸爸他一次次扑騰,要拔管子,扯氧气面罩,我都抱住他。他給我的遺言就一個字:“忍。”我大聲回答:“爸爸,我會忍了,我不會出事了!”就泣不成聲。

    我再也說不下去了。

(民主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廖亦武劉賓雁等中國作家獲赫爾曼人權獎
韋拓:從下滑到坍塌 國足告別世界盃之路
林一山:被歷史選中的上一代香港人
林一山:港人何以為信念從沒退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