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病用藥“四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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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治療皮膚病最常用外用藥。外用藥選擇或使用不當,往往無效,甚至使病情加劇、惡化。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外用藥物呢?

*不同病期,劑型有別  

相同的藥物,有不同的劑型,如溶液、糊劑、粉劑、洗劑、軟膏、乳劑和酊劑等。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适應症,故應根据皮膚病不同病期的症狀和皮損特點,正确選用不同劑型。一般急性期局部有紅腫、水、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后用油劑。皮損處于亞急性期時,紅腫減輕,滲液減少,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以發揮其消炎、止痒、收斂、保護作用。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時,多用軟膏和乳劑,它們穿透力強,作用持久,且有潤滑及護膚作用。還應注意:即使同一藥物,同一劑型,也可因濃度不同而作用各异。如:3%水楊酸具有消毒和殺菌作用,而10%水楊酸有軟化和溶解角質作用,20%以上的水楊酸則是一种腐蝕劑。

*對症用藥,准确選藥  

如患皮炎、濕疹等症,用癬藥水涂搽,會使炎症、皮損加重;而皮膚癬疾用激素類藥膏治療,猶如火上澆油,會促使病菌繁殖,病情加重;原本是磺胺藥引起的藥疹,若用磺胺嘧啶濕敷,則更是雪上加霜。有的藥物如雄黃膏、硫黃膏僅一字之差,而用途迥异,前者用于牛皮癬(銀屑病),后者用于疥瘡、痤瘡、濕疹等,切不可混淆。還有的藥物名實不符,如皮質激素類軟膏去炎松,并不能用于具有“炎”性特征的感染性皮膚病,像真菌感染、病毒感染及結核性皮膚病等,都應列為禁忌。僅以水痘為例,水痘本身并不易造成嚴重危害,如果濫用去炎松或膚輕松軟膏,就可能發生出血性水痘或繼發細菌性感染而引起嚴重不良后果。因此,一旦患了皮膚病,應由醫生明确診斷并憑處方用藥為妥。

*掌握用法,科學用藥  

皮膚病用藥時間和次數也有講究。藥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藥次數相對要多一些,一般每3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藥前,除了要清洗患部外,對于痂皮,應先消毒并用食物油軟化后拭去。皮損處若見直徑大于0.5厘米的水,要以消毒空針筒抽出內容物,保留壁。有毛發的部位用藥前,應先剃去毛發,然后再上藥。

*因人制宜,嚴守禁忌  

選用藥物時,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与患者體質等因素。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藥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藥時,應顧及藥物對胎儿、乳儿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藥物及酊劑,儿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藥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后用高濃度。對新藥或易致敏藥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据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此外,皮膚病用藥時還要注意觀察,一旦發現紅斑樣或濕疹樣皮疹,且有瘙痒、頭痛等過敏反應,就應立即停藥,并去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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