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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英去留財部促開發董事會趕快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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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朱漢崙╱台北報導〕眾所矚目的開發工銀董事會,昨天上午在董事長劉泰英充分展現強勢領導力的狀況下,平靜落幕,根據轉述,現場竟無任何董事提及與人事案有關的議題,對此,財政部金融局長曾國烈昨晚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是非常不恰當的事」,財政部已立即函請開發金控及開發工銀必須「立即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劉泰英擔任負責人的適任性,且必須「邀全體監察人出席」。

  何謂「立即」?財政部次長張秀蓮表示,「當然是越快越好,下星期一也不無可能」;開發金控回應說,該公司預定在下週召開開發金控常董會,目前日期未定,但一定會在二十日前完成,同時呈報財政部因應方案。

  而據了解,昨天開發工銀董事會順利召開後,劉泰英晚間更進一步在中華開發大樓頂樓,宴請開發金控主要幾位「擁劉派」的常董,由於目前劉泰英已決定在下週召開臨時董事會,在目前關鍵時刻「夜宴常董」,除了針對財政部的意見進行討論外,固票的意味也相當濃厚。

  根據昨天中華開發代理發言人方鳳山的轉述,昨天十九名董事、二名監察人,除了沈慶京派代理人出席外,其餘全數由本人出席,董事們在劉泰英步入會場時,全數給予熱烈掌聲,劉泰英簡短感謝代理董事長陳敏薰及董事們的協助後,即依據議程召開董事會。

  不過,原先預期部分董事們可能利用臨時動議的機會,伺機提出「擁劉」與「倒劉」的言論,卻未在會議中出現,無論是董事長是否適任,或是財政部要求在六月二十日前需提出因應方案,均沒有一位董事提出討論的建議。

  部分董事指出,過去開發工銀召開的董事會,特別是代理董事長陳敏薰召開的會議,由於議程均與業務有關,因此董事們的發言也相當踴躍﹔相反的,昨天董事們雖也針對議題發言,但大多由劉泰英一人主導,踴躍程度明顯不如以往,其中常董胡定吾更是從頭至尾未發一言。

  此外,對於財政部是否能以「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範圍及其應具備條件準則」第三條第十四款要求劉泰英辭職,張秀蓮強調,「這本來就是財政部的行政裁量權」,一旦財政部最後認定劉不適任而發函給開發金控或開發工銀,則劉泰英就視同自動解任,必須先由代理董事長代理劉泰英職務,並儘速改選董事長。

  金融局局長曾國烈在昨晚的記者會中,以相當強硬而明確的口吻表示,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董事會決議集體執行職務的方式,對股東負責,因此金融機構董事會應善盡忠實義務,維護金融機構的誠信經營,而擔任開發金控及開發工銀董事長的劉泰英已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並遭求刑十六年,但昨天開發工銀召開的董事會竟然對這麼重大的情事未見討論及深入了解,並作適當處理,因此董事會的執行職務功能應該加強。

  曾國烈也強調,依據起訴書所載,劉泰英還涉及了銀行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一之一條情事;根據銀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而銀行法第六十一之一條規定,「銀行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輕重,為撤銷法定會議決議、停止銀行部分業務、命令銀行解除經理人或職員之職務、解除董事、監察人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民股佔多數 劉泰英的一線生機

記者詹遜鴻╱特稿

 集開發金控、開發工銀董事長兼開發金控總經理於一身的劉泰英,心裡根本不想退,交保後,泰公一直觀察民股、官股、財政部的反應,當然輿論也會影響他的佈局。

  以目前開發金控或開發工銀的股東、董監結構分析,民股已經是絕對的多數,而且民股董事的心中,仍對劉泰英有牢不可破的支持度,「泰公」仍是最愛。

  財政部雖然要求開發金控及開發工銀必須立即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劉泰英適任問題,但是除非財政部逕行撤換劉泰英,否則,泰公的這塊招牌基本上還是亮的。

  開發金控欲改選董事長,理當召開常董會進行改選,有趣的是,常董會的成員,卻是偏向劉泰英色彩的人馬居多數;包括劉泰英本人、理隆纖維代表陳敏薰、潤泰集團代表陳志全、中華開發創投代表林軍等四票是屬於劉的,剩下二票是台銀代表李勝彥、中華開發資產管理公司代表胡定吾。

  由於財政部已明確表態,希望劉泰英知難而退;檢察官起訴劉泰英的罪條也洋洋灑灑;外界不少人也認為劉應該下台;劉泰英深知法院這一關終究躲不過,只要有一項起訴罪證被判刑,劉的職務依法必須撤換。 無庸置疑的,劉泰英目前正和時間賽跑,情勢對他相當不利,財政部已擺明,要求開發金控必須在本月二十日之前,對人事案做個了斷。

  財部不願扯破臉 儘管財政部對開發金控的人事案,所顯現的態度是屬於「急躁」的,但基本上不願扯破臉,逕行依尚有爭議的行政命令撤銷劉泰英的職務,所以說財政部目前僅止於「道德勸說」,而且屬於軟性的勸說,從財政部發給開發的公文即可見一斑,財政部只要求召開臨時董監事會,討論劉適任問題,而不是告誡開發必須開常董會撤換劉泰英。

  據劉泰英身邊人士透露,陳敏薰並非接班的第一人選,理由很簡單,陳敏薰資歷淺,經驗有待累積,做董事長一定要有威望,必須壓得住陣腳。

 儘管陳敏薰家族是開發金控的最大民股,但股權還不至於支持她勝選,不過,如果劉泰英全力支持,她一定穩上。 胡定吾雖然有意角逐董座之位,但人緣尚不足讓民股全力支持,官股也沒有能力讓他勝出。

  大華證券董事長邱正雄是目前最好的人選,就專業、威望及經歷而言,沒有其他人比他適合,但是邱的態度卻很冷淡,日前,他在一天當中,連說了三次「沒有意願」,可見他安於目前的工作。

  親近劉泰英的人都知道,劉尚有一樁「大心願」未了,那就是開發金控與建華金控的合併案,原本劉泰英的規劃,二家金控合併之後,由他掌舵,這家超大型的金控在國內將扮演老大的角色,甚至在國際上也會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但事與願違,如今就算二家金控可以合併,董事長的位子也要讓人了。於是劉泰英腦中出現一個想法,先全力推動二家金控合併,董事長的位子就留給建華金控董事長洪敏弘來擔任了。

 不過,這一步棋也有風險,合併之後的董座人選,必須財政部同意才算數,不是劉泰英說了算,因此,劉泰英儘量保持低調,不能和官方鬧翻。 為了爭取時間,劉泰英拖一天算一天,而不論法院判決與否,財政部決意依犯罪事實,逕行對劉的職位做處置。

  財政部欲取得主導權,但這項主導權卻有爭議;過去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犯案,除非把公司掏空或公司已經運作困難,否則都會等到法院判決之後,才會處理。但這次財政部竟然表明,在法院未判決之前,財政部可依規定、依犯罪事實撤換劉泰英。 不過,這項解釋,不僅財政部內部有爭議,外界看法也不一,就連劉泰英本人,對這項聲明亦存著疑問。

  誰接劉泰英的寶座?是各界注目的焦點,外界點名幾個人選,但大概以見光死居多! 劉泰英不會輕易將三位一體的開發寶座讓出,除非他自己願意或財政部直接下令撤換,否則召開董事會或常董會仍只是做面子給財政部而已。

  至於,外界傳出劉泰英可能保留三種職務其中之一或之二的折衷作法,那是無稽之談;理由很簡單,如果財政部認定劉有罪,就必須辭去所有金融機構負責人的職位,那有選擇性的餘地,否則法律的解釋豈非變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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