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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累犯三振條款 無助減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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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5日訊】據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五日電,犯罪被關,關完又犯罪的累犯讓司法機關很頭痛,法務部研擬送立法院審議的刑法修正草案採取「三振條款」對付累犯,重刑犯出獄後再犯重罪被關,第二次出獄後再犯重罪就「三振」,本刑要加重一倍。但多位學者今天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都表示反對,指無助於減少犯罪。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討論法務部版本的刑法修正草案涉及的多項爭議。

法務部刑法修正草案採取「三振條款」對付累犯,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的重刑犯出獄後再犯五年以上徒刑的重罪,視為特別累犯,加重本刑到二分之一,第二次出獄後再犯五年以上徒刑重罪就「三振」,本刑要加重一倍。

法務部在說明中指出,犯罪學研究發現,重大刑案犯罪易有累犯傾向,矯正不易,一般累犯加重量刑的規定沒有顯著的威嚇作用,難以達成防衛社會的需求,因此採取美國「三振法案」的精神,對重罪累犯採取特別加重的制度。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黃榮堅表示,實證上沒有可靠的數據可以支持加重刑罰就可以解決累犯問題的想法,立法對累犯加重刑罰,只是變成探試刑罰效用的試劑。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柯耀程表示,「三振出局」是為處罰而處罰,是推卸責任的作法,不但無法防治犯罪,而是將刑法導向酷刑的恐怖階段,三振出局法是最劣質的法律、錯誤的法案。

台灣刑法學會執行秘書靳宗立表示,累犯再犯,可能是因為監獄未落實教化與矯正或出獄後更生保護沒有落實,一味加重刑罰不思解決之道,是推卸國家、社會的責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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