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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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14日訊】據明慧網5月13日訊,一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從1999年7.20至今的四年裏,先後三次被強行關押、洗腦、拘留。在這期間他親身見證了江氏集團是怎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以下是他投書所做的描述:

*警察:”現在都癱了,男人最要害的地方經不住打。”

第一次被關進洗腦班是從99年7月剛剛開始鎮壓法輪功,縣610與公安局合伙非法將原法輪功輔導員45名,全部由警車押送到民兵訓練基地。首先,將45名大法修煉者集中在一個大教室裏,由公安局長誣陷法輪功。學員們向他提問,公安局長惱羞成怒,當即令特警將學員踢倒捆綁,拖至烈日下曝曬(當時是42度的高溫),然後吼到:”誰再提問題,就是這樣的下場。”當日夜間,一名大法弟子打坐煉功被警察發現,便拳打腳踢,第二天便被送至公安局倒掛在房樑上毒打。後來這個警察在各室(男女分為兩室)說:”現在都癱了,男人最要害的地方經不住打。”這次被迫害12天,迫害實際比監獄還惡劣。這裏沒有一點人身自由,衣、食、住、行全被控制,在40幾度的高溫下,沒地方洗漱,晚上蚊蟲叮咬,根本無法入睡,與外界隔絕,不准家屬探望,我們常聽到大門口處學員的親屬哭喊著求見裏面親人的聲音。

*腳跟被腳鐐磨得血肉模糊

第二次被關進洗腦班是於2000年2月。我們30多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劫持到洗腦班,其中包括一名12歲的小學生。分男女室,我們女室有14人。從第一天起,就開始逼我們寫”保證書”等。三天下來,大多數學員寫了自己修煉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感謝師父,讚揚大法,這一切激怒了警察。第四天傍晚,警察田某將警察劉慧(化名)、江淑華(化名)、羅潔(化名)等帶上手銬腳鐐,吊在室外的鐵架上,然後讓其他警察輪番用高壓電伏的電棒電擊她們的臉和脖子,慘叫聲不斷傳入監室,他們就是想用此方法來嚇唬室內的警察。

直到江淑華嘔吐不止、臉色蒼白說不出話來為止。第17天的時候,由於大部份學員堅持信仰,由警察田某為首的人員又開始迫害學員。警察重點對劉慧、江淑華、朱麗貞(化名)、羅潔等五名女學員,單獨關押審訊。他們把江淑華戴上手銬腳鐐吊掛在外面的鐵架子上,用高壓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尤其是她的面部,邊電邊口出淫詞穢語。江淑華寧死不屈,與他們講道理,警察田某由於辯不過,就找來一根一米多長,五寸粗的木棒,兇惡的朝著江淑華的臂部和腰部不停的亂打,直累得他冒汗,脫掉毛衣,穿著襯衣還拼命抽打,那麼粗的木棒被打成了兩節,直到江淑華暈過去為止。

此時,緊挨著女室的”保衛室”不時傳出學員劉慧的慘叫聲,這是警察常某在折磨劉慧,他邊數電擊的次數,邊加電伏電擊劉慧,他數到150下時,劉慧仍不吐一字有違大法的話,警察常某便用煙頭熏劉慧的手和下顎,劉慧疼痛難忍,不時慘叫,警察常某又拿出彈弓彈劉慧的臉。

挨著男室的”幫教隊”宿舍是警察蒙某在折磨學員朱麗貞,無論用電棒、木棍、彈弓怎麼折磨,朱麗貞也沒吭一聲,於是田、常、蒙等幾名警察一齊用電棒、木棍、拳腳向朱麗貞下毒手,這樣折磨了約10分鐘,朱麗貞的鼻子、嘴裏全是鮮血,流淌了一地,這時他們才把她從懸掛的床上放下來。就這樣警察們對劉慧等五名女學員,毒打折磨了約五個小時,一直到深夜12點,她們五個才帶著手銬腳鐐踉蹌地回到女室。

第二天早晨警察照樣讓遍體鱗傷的五名女學員跑步,而且是帶著手銬腳鐐,不跑,警察就從後面猛推,至使羅潔後腳跟被腳鐐磨得血肉模糊。江淑華由於電棒的電擊,滿臉大紫泡,並且腫脹變形,嘴也歪了,並且腫脹得三天不能吃飯。毒打後第二天,田某到各室說,縣委縣政府下達的中央的密令,對待法輪功學員要比對待殺人犯還要嚴,打死就打死,打不死只要留一口氣就行。我在這洗腦班被非法關押4個月,其他學員有被關押8個月的,9個月的,最長的長達近兩年。

*公安局科長:按上邊”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命令辦

我第三次被囚禁關押,然後轉入洗腦班,時間是2001年7月,這次被縣政府人員非法審訊、關押的涉及40人。抓進公安局後被拘留,又轉入洗腦班的有16人,其餘24人被非法罰款一到三千元後放回監視居住。我們這16名學員被非法罰款五千元(連張紙條都沒打)現金,拘留後又無限期關押在洗腦班。據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說,是按上邊”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命令辦的。

所以我們40名學員在第一天進公安局時,都經歷了肉體上幾乎被滅絕的生死關卡。我剛被帶到公安局政保科,四名警察二話沒說,便對我拳腳相加,踢到在地,惡警李某、蒙某用電棍電擊我的兩手心,警察常某等用電棍分別同時電擊我的兩腳心,我被電擊地神經痙攣、噁心嘔吐、手腳麻木,約五分鐘他們才罷手,並嘲笑說,太不禁折騰了。

他們把我拖至禁閉室,手銬吊銬在暖氣管上。接下來的十天,他們更瘋狂迫害學員,警察每六人電擊一名男學員,除了電擊兩手心,腳心外,頭頂處由一名警察電擊,還有一名警察坐在椅子上夾住學員,以防電擊時躲閃,並且專門電擊肉薄的地方,如頭頂,腳踝骨處。這一次,610人員不僅從肉體上折磨、還從人格上侮辱我們,把我們用繩子綁了與死刑犯一起參加”公判、公捕”大會,嚴重侵犯了學員的人格和尊嚴。

在看守所20天後,我被轉入洗腦班。在洗腦班裏我看見和我同室的學員後背全是被電擊燒灼的膿包,脖子上也全是,她們睡覺時只好趴著。到洗腦班的第二天晚上9點鐘,警察常某和蒙某將我用警車押送到公安局政保科,進屋後,政保科長、副科長正全副武裝的等著我,並把我拽到戒具椅上,先是警察常某揮起雙手朝我臉上猛擊,打得我眼冒金花,並審問我,我對他們置之不理。蔣某說:”不給她點真招子,她不會說實話。”,便走了出去(他其實是暗示警察整治我),於是常、蒙等四名警察一齊動手,用繩子將我的胳膊背到後面緊緊地捆綁起來,見我不怕,便再一次勒緊繩索,我義正詞嚴地問他們:”我犯了什麼法,你們捫心自問,是你們犯法還是我犯法,是誰在傷害人,你們的職責是保護人民,就這樣保護嗎?”他們無言以對,只好解開繩索,他們足足折磨了我3個小時,夜裏12點才把我送回洗腦班。以後一週內,他們只許我一天解一次手,就這樣非法在洗腦班關押了我五個月。

縣委、縣政府及其下屬610辦公室,在江澤民的授意下,極盡邪惡之所能迫害我們這些信仰真善忍的人群,四年來全縣上下,公安抓人,抄家,翻箱倒櫃,把所有貴重物品洗劫一空,家用物品狼藉滿地。

我於99年、2000年、2001年先後被非法關押近10個月。兩次被降三級工資。公安兩次非法罰款我8000元,加之所謂辦班生活費,共計一萬元,這相當於縣人均10年的生活費。由於三次在洗腦班受到殘酷的身體折磨,我的右手半年多不能提筆寫字,現在還經常麻木,握不上拳,原來煉功後好了的婦科病,現又復發。

由於我信仰法輪功,江澤民、610恐怖組織不僅迫害我個人,還對我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因我被抓、被關,加之幾次抄家,和長期被監控,使得我丈夫犯了心臟病,看到警車就犯病,我們雙方70多歲的父母也因此造成了精神恐慌症。這一切難道不是江氏集團對中國人民搞的大恐怖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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