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魯抗醫藥財務造假慘遭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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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22日訊】2002年12月11日,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刊登招股意向書,打算增發不超過4700萬股A股,17日就開始申購。但12月14日,當公司董事長章建輝帶隊在北京進行最後一次路演時,突然接到中國證監會的電話通知,要求暫停增發,3億元左右募集資金眼看到手,卻一下子成了泡影。

據南方周末2月20日報道,增發在股權登記日前被突然叫停,在大陸的證券市場上絕無僅有。魯抗對此的公開解釋是“尚有未盡事宜”。而據記者瞭解,其內幕原因是去年12月12日,兩位魯抗內部人士向中國證監會舉報魯抗醫藥利潤和收入涉嫌造假。

舉報人是曾任魯抗靈芝股份公司總經理的吳德東和曾擔任魯抗靈芝副總經理兼證券部部長的艾群策。魯抗靈芝目前是魯抗集團的子公司,而其與魯抗集團之間的糾葛使二人走進了中國證監會的大門。

12日早上,艾群策和吳德東從上海證券報得知魯抗醫藥將進行增發。而以他們對內部情況的瞭解,魯抗不符合增發條件。經過商議,二人決定前去舉報。

當天下午3點多,二人找到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趙海英,舉報魯抗醫藥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在2002年的105天之內,魯抗醫藥下屬的一個重要分公司魯原公司發生兩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損失,但魯抗未盡資訊披露之責;二是魯抗醫藥財務報表肯定有假,不夠增發條件。艾群策並表示,有魯抗醫藥內部的資料可以證實,必要時他們可以負責提供。

下午6點多,艾、吳二人再次趕到證監會,爲了證明反映情況屬實,二人留下了身份證和護照的複印件,並以真實姓名在一份保證書上簽字。

在得到如此保證後,第二天下午,中國證監會就緊急召集魯抗負責人,要求魯抗暫停增發。14日,魯抗被迫發佈了一則含糊其辭的公告:“由於目前尚有未盡事宜,經本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本次增發暫緩實施。”1月8日,中國證監會濟南證管辦組成調查組,進駐魯抗醫藥。

魯抗醫藥註冊在山東濟甯市,於1997年2月上市,以生産抗生素類藥品爲主。根據魯抗醫藥公佈的2002年第三財季報表,公司1-9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爲7.82億元,主營業務利潤約爲2億元,淨利潤爲5137萬元。雖然利潤水平有所下降,但還是符合增發要求的連續3年每年淨資産收益率平均達到6%以上。

但是,根據吳德東和艾群策向中國證監會呈交的魯抗醫藥2002年1-9月份的近200頁的銷售資料表,對魯抗醫藥的贏利水平則會做出完全不同的判斷。這個資料庫的資料對1-9月魯抗醫藥産生的小到一個門診部或者一個私人診所的銷售收入都予以記錄,表上總計有全國各地共1300多家大小經銷單位。這份關鍵材料表明,魯抗醫藥1-9月份銷售總額計3.58億元,累計回款3.6億元。

也就是說,根據這個資料庫,魯抗醫藥的實際銷售額還不足第三季財務報表所公佈的7.82億的一半。此外,據魯抗醫藥內部討論時的說法,公司的盈虧平衡點是每月實現銷售收入4000萬-4500萬元,據此艾群策推測,魯抗醫藥的真實贏利水平估計只是微利水平,甚至是有虧損可能。

面對質疑,魯抗醫藥稱舉報人並不知道魯抗醫藥還有抗生素原料藥、中間體的銷售以及獸用抗生素的銷售,他們只是將魯抗醫藥與靈芝公司製劑藥品銷售業務往來“放大爲魯抗醫藥的總銷售額”。

但是,這份舉報材料清晰顯示,靈芝公司替魯抗醫藥銷售的藥品只有2415萬元。而且這3.58億元的銷售額確實是1300多家經銷單位的銷售總額。“他們是想繼續欺騙中國證監會。”吳德東說。

來自魯抗內部的一些資料也爲財務造假提供了佐證。2002年8月,在章建輝所作的一次內部報告中,“一個虧損的企業能維持多久?”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例如,“在今年上半年,職工醫院已虧了51萬元,靈芝公司虧了183萬元,魯原分公司虧了1452萬元,一分廠虧了169萬元,集團公司本部虧了727萬元。……請大家冷靜下來認真想一想,一個虧損的企業到底能維持多久?這種情況如不扭轉,我們很快也會資不抵債,也會無錢發工資”。

事情既然到此地步,魯抗醫藥到底是一身清白,還是涉嫌財務造假,似乎只需要等待中國證監會的調查結論了。然而,圍繞它發生的故事還遠未結束。

到證監會舉報完後,吳德東回到了濟甯,艾群策則返回大本營武漢。相對于吳德東一直在魯抗靈芝工作的內部人角色而言,艾群策更像是局外人,他只是因爲投資關係才與魯抗靈芝産生聯繫、並短暫任職。而這種角色的不同,也爲二位舉報者帶來了不同的遭遇。

2003年1月15日,濟甯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綜合科的兩位檢察官通知吳德東,有人舉報他涉嫌貪污,需要他到檢察院去接受調查。到檢察院後,吳德東堅持說自己是清廉的,就所謂“貪污或挪用公款”的說法作出反駁,表示指控不能成立。到晚上9點,由於一時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檢察院只能放人。但是從檢察官的話音中,已經流露出知道吳德東是舉報人。檢察院直接用車將吳德東送到了魯抗集團。吳德東當即抗議:“我反映的是魯抗問題,而你們卻又把我交給魯抗,這不是故意整我嗎?”但是抗議無效。

魯抗集團紀委當即宣佈對吳德東實行“雙規”,要其交待經濟問題。於是,在一家賓館的一個房間裏,吳德東被魯抗集團十來個人以三班倒的形式看管起來,失去了人身自由。1月22日,吳德東“雙規”結束。但濟甯市中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爲名將他刑事拘留,直接送到濟寧市看守所重刑區。

吳德東表示當時是有思想準備的。因爲早有風聲傳出,不可能讓他在家過新年,要把他送進監獄。現在雖然還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吳德東獲罪是因爲舉報魯抗造假,但從後來的事態看,魯抗顯然明白了是怎麽回事。

1月31日,在魯抗醫藥的一次會議上,章建輝特意提出,“股份公司增發工作因暫緩發行,。。。使魯抗遭受重大損失,我們……要有保密意識……對泄密行爲要嚴肅處理。不能一邊搞著電腦、資訊化、現代化,一邊丟掉了保密意識,致使公司的機密被人盜竊。”

據稱,中國證監會的官員也相當吃驚,沒想到舉報人並沒有受到保護,反而很快受到牢獄之災,表示回去要向中國證監會反映。

1月28日,在濟甯市中區檢察院批捕科認爲吳德東的案子證據不足。1月31日,即除夕那天,在多方努力下,檢察院同意對吳德東進行取保候審,讓他回家過新年。

目前吳德東仍處於取保候審期間,並被監視居住。濟甯市中區檢察院一有傳喚,吳德東必須到場。而吳德東在監獄期間,他家的門窗玻璃被砸,並且不時接到恐嚇電話。

至於下一步會是怎樣,吳德東只能等待著。即使所有的事情都雲開霧散之後,仍然有一個揮之不去的疑問:如果吳德東確實因舉報而遭到打擊報復,那麽又是誰向魯抗醫藥泄露了吳德東的舉報人身份?如果舉報人都會遭到此種命運,又有誰敢挺身而出去揭露證券市場的種種黑幕?

以真實身份出現的舉報人遭到此種結果,在這個問題上,中國證監會也許多少會有一絲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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