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暗指“三講”造就貪官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16日訊】大陸中國青年報發表名為“福建去年10大縣級貪官被捕 作案同時竟步步高升”的文章﹐文中暗指10大縣級貪官均是在大陸學習了“三講”期間以及“三講”之后出現的﹐並指出這些人邊學邊犯,邊腐邊升。

《福建經濟快報》披露,2002年,福建省檢察机關共立案偵查縣(市、區)委書記、縣長職務犯罪案10件10人,其中縣(區)委書記兩人,縣長兩人,副縣(市、區)長6人,涉案總金額近600万元,個案平均值60万元。這10人中,目前已有8人分別被判處兩年至15年有期徒刑,其余兩人尚在開庭審理中。

此間媒體同時揭露了這些貪官的斂財手段。作為地方党政一把手,在干部調動、人事任免方面擁有決定權,“買官賣官”成了一些貪官斂財的捷徑。据介紹,在所查處的這10起要案中,有5起与“買官賣官”有關,收受賄賂對象從一二人到數十人,數額從几千元到數万元不等。如現已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原三明市梅列區區委書記歐陽治平,共收受13人賄賂26万元,其中該區農業局副局長鄧某、陳大鎮副鎮長吳某、區防疫站某副站長等賄送其5.8万元后,先后被提拔為所在單位的正職。原南靖縣縣長戴坤江先后收受該縣一煤礦礦長簡某賄賂8万元后,擬將簡調動到事業單位工作。戴因收受他人賄賂計33万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對此﹐中國青年報15日發表評論說﹐”去年1年,福建共有10個縣級官員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 令人吃惊的是,這些貪官作案時間大部分在“三講”期間以及“三講”之后,他們邊學邊犯,邊腐邊升,頂風作案,有些甚至是在受賄斂財的同時還不斷得到提拔重用。”

中國青年報還說﹕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所查辦的10名縣官大部分屬于“三講”期間以及“三講”后作案,他們邊糾邊犯,邊腐邊升,頂風作案。有的在擔任不同職務過程中持續作案,同時不斷得到提拔重用;有的用權力攫取金錢,又用金錢操縱、獲取更大的權力。如原順昌縣縣委書記劉銀生,1995年至2001年期間,利用擔任建陽市委副書記、順昌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先后收受10余人賄賂的人民幣20余万元、港幣1万元,此外還有數10万元無法說明來源。其中,在2001年上半年,當地檢察机關正緊鑼密鼓地深挖以徐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時,劉銀生仍向該縣敏昌房地產公司索賄兩万元。”

報導最後說:”使腐敗分子不敢犯罪、不能犯罪要加強党內民主建設,加大對官員的監督力度,完善制約机制,堵塞漏洞。”

中國青年報是中共團系的權威報刊﹐普遍認為團系是屬于胡錦濤派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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