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保護私產起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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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丁力香港2月11日報導) 在中國,有關立法保護私有財產的問題最近引起了激烈爭執。保護私有財產的民法立法程序正在中國進行,將來保護私產的條文也很可能寫入憲法。

中國的私營企業主,代表他們利益的工商聯,其他富裕起來的有產者和中產階級,還有不少經濟學家和法學家,支持立法保護私產。而收入比較低的工薪階層和窮人呢,有些人對這個問題漠不關心,有些人有條件的贊成,有些人在不同程度上反對。在中國人所說的知識分子之中,分成兩派。

*官方媒體支持言論佔上風*

在官方媒體上,支持的言論佔上風,反對的言論很少。例如2月11號的人民網的首頁上,就有經濟學家厲以寧的文章“保護私人財產與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也有法學家江平的文章“完善保護私人財產法律制度應遵循的原則”。而在言論自由度大一些的民間網絡上,反對意見絕不少於贊成意見。例如新聞工作者安替發表的一篇文章的題目是“以我們下崗、退休父母的名義強烈反對在當前“私產入憲””。

在山東泰山腳下,一個社會評論網站的主持人高木說:“我看到的網絡上出現的觀點,可以說大多數的人對私有財產保護抱著懷疑態度。而我看到的贊成保護私產的,只有寥寥的幾個人,不過這些人份量比較重,是資深經濟學家,比如說厲以寧。”

社會經歷豐富的國有企業職工高木承認,私有財產需要保護:“因為發展市場經濟需要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而哪塊私有財產需要保護呢?這是個很關鍵的問題。很多人的私有財產的來路,可以說不是很正常。”高木強調,財產要登記,國家機關要清楚每個公民有多少財產,存放在哪裡,來路合法嗎,交夠稅了嗎。

記者問高木:“有一種觀點說,立法保護並不妨礙追究貪污腐敗得來的贓產。”

高木:“那麼我就想問一下,怎麼不影響?”

記者:“它的意思是說,保護的是合法所得。如果是非法所得,就不包括在保護範圍內。”

高木:“那麼我就想問一下,私有財產的界定方法和界定範圍是怎麼規定的?如果是一個盜賊,他逃離現場,搖身一變,到另一個城市消費去了,誰知道他的錢是哪來的呢?這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立法保護私產有助防止腐敗*

在評論這一類想法的時候,在北京的政治學學者劉軍寧說,在目前私有財產權還沒有得到憲法承認的渾水裡,一些人可以名正言順地攫取他人財產,而無權無勢的百姓財產則難以得到保障。潛藏在這種顧慮背後的是:“現在看來,一些人似乎認為,‘我跟有錢的人拼了,如果憲法不保護,就誰都別保護’。好像是玉石俱焚。‘我先犧牲我自己,來換取憲法不保護富人財產。’而這是沒有用的。”劉軍寧指出,這在效果上其實是“石焚玉不焚”,犧牲也是白犧牲。

記者問劉軍寧:“您認為立法保護私產反倒有助於防止腐敗,是嗎?”

劉軍寧:“對。”

記者:“邏輯是什麼呢?”

劉軍寧:“邏輯是這樣的:第一, 立法保護的是正當得來的財產,任何國家的民法和憲法都不會保護贓產。第二,只有立法保護財產權,財產的合法和非法才有界限。有了明確的法律界限,一些人想通過官商勾結來把別人的財產變成自己的就不行了。”

劉軍寧還指出,政府的責任是雙重的:一是保護正當財產,二是剝奪非法的贓產。這兩方面都是財產權的應有之義。

*窮人財產最應保護*

中國經濟學家茅於軾曾經在中國媒體上指出,“現在中國最得不到保護的人是農民。有人說,窮人的財產少不值得保護,這是錯誤的。窮人的財產雖然少,但對其而言,性命交關,所以最需要保護的是窮人的財產。”“為什麼要保護富人的財產?我們歷史上的教訓是深刻的,因為不保護的話,就沒有人敢做富人,結果就是大家都是窮人。”茅於軾還說:“有那麼多人反對我的觀點,對富人看不慣,這很危險,我很擔心。”

中央電視台曾經會同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對北京、上海、廣州三大城市的700多位市民進行調查,結果表明93%的居民贊同修憲保護公民私有財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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