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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場所 警察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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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江志明╱宜蘭報導〕為了防杜員警涉足不正當場所,宜蘭縣警局督察室清查轄區內的酒店、KTV等營業場所,如果有涉及色情經營或者是各分局認為出入這些場所恐有違紀疑慮,就列為不適當場所,禁止員警涉足,現在這樣的「禁地」全縣共有一百多處。

 列管的營業類型包括KTV、卡拉OK、PUB、理容院、指壓中心、茶室、餐廳、小吃部、妓女戶、茶藝館、摸摸茶、特種咖啡廳、限制級電玩店等,全縣共有一百多家被列為員警不當涉足的場所,一旦員警涉足這些場所,將予以處分。

 對這項規定,部分基層員警認為不公平,因為所謂「不適當」的店家當中,包括合法經營的業者,且沒有因為經營色情遭到取締的紀錄,不能因為有違紀疑慮,就限制員警前往消費。

 縣警局督察室表示,警察是執法人員,對於紀律的要求本來就比較高,為避免發生違紀案件或日後引來非議,在內部紀律方面要求較為嚴格,這項規定並無不當之處。

巡佐KTV欠債 連坐長官同事

〔記者游明金、江志明╱宜蘭報導〕宜蘭縣礁溪警察分局刑事組張姓巡佐積欠KTV業者七十餘萬元帳款,業者檢具錄影帶透過縣議員指控張員白吃白喝,縣警局調查後,對張員記大過處分,此外,影帶中另有七名警員涉足,分別記大過及兩小過,組長、隊長及分局長也連坐處分。

 警方調查,礁溪分局刑事組張姓巡佐經常偕同事及友人,在礁溪某KTV飲酒作樂,從今年二月至八月在店裡簽帳共簽七十餘萬元,業者多次催討,經討價還價,張某同意支付五十萬元,開具三張支票但卻跳票。

 業者找上縣議員陳福山代為處理,為求公信,還出示簽帳帳簿、支票及張員出入KTV的監視錄影帶作為證據,陳福山找縣警局處理,督察室獲悉後立刻介入調查,從錄影帶中發現,除了張姓巡佐,竟然還有七名警員涉足,而該KTV在去年五月,縣警局即公告為不當場所,相關警員已違警紀。

 縣警局表示,連同張姓巡佐,KTV監視錄影帶共出現八名警員,分別是礁溪分局刑事組三人、宜蘭分局刑事組三人、縣警局保安隊兩人,影帶中,員警們雖未偕女伴同行,但有一段過程令縣警局督察室起疑,員警進入店裡未久,就來了一批女子,這些女子是應召前來或是自己來唱歌消費,業者不願多作說明,使得這部份無法得到證實。

 對於員警涉及違紀行為,局長謝芬芬向縣長劉守成報告,劉守成要求查辦嚴懲不法,而此事曝光後,張姓巡佐已於上週拿五十萬元現款向業者換回他所開的三張支票,希望事情能就此打住。

 不過,縣警局於上週五開會討論懲處問題,對於張姓巡佐的行為,縣警局認為已嚴重違反警紀,對警譽造成傷害,予以記大過及調職處分,至於另外七名警員,有無召女陪侍雖無法認定,涉足不當場所卻是事實,其中,魏姓警員竟然是在勤務中跑去飲酒歡唱,予以記大過處分,另六名員警記兩小過。

 此外,礁溪分局長、礁溪刑事組長、宜蘭分局長、宜蘭刑事組長及縣警局保安隊長等人都受連坐處分,每人一至兩支申誡不等。

簽帳七十萬 憑一枚警徽?

記者游明金╱特稿

  宜蘭縣警局爆發警紀案,凸顯「警察」名器遭濫用及不當場所的定義問題,一名警佐能在KTV簽帳七十餘萬元,憑恃的就是「警察」這個國家名器,濫用名器遂其私利,有辱警察榮譽,至於不當場所的認定,警察身分特殊,確有必要以高標準審視。

  警察有著國家賦予的權利,打擊犯罪、維護治安,但一個警察能在KTV簽帳七十幾萬元,前帳未清,後帳又續,可不簡單,自不免讓人有特殊身分的聯想。

  酒店、KTV、PUB都流行著簽帳文化,簽帳代表當事人夠力,與業者關係夠好,警察若要簽帳,業者多不敢不從,不過,簽帳也要結帳,想要靠著「警察」身分白吃白喝,出了問題,不僅得花錢擺平,面子掛不住,還落得被處分。

  此次被處分共有八名員警,除張姓警佐,其餘七人並無簽帳之事,有人抱怨只是去KTV唱歌就得被處分,很不公平,但實際上,該KTV早在去年就被縣警局列為不當場所,禁止員警涉足,員警敢於挑戰禁令,就得要有接受處分的準備,事後抱怨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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