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麗珠╱台北報導〕擴大創投資金來源,財政部跨出一大步﹗金融局昨日宣布,金控公司投資創投事業不受取得50%股權的限制,大大增加創投的資金來源,對創投業將是一大利多。
財政部次長楊子江昨日出席中華開發舉辦的研討會中,再度重申,財政部正在研究放寬創投業投資的業別範圍和投資上限,也將協助創投業者取得低利的中長期資金,包括行政院開發基金或其他中長期資金。
在財政部大力扶植創投產業之際,金融局昨日也宣布放寬金控公司投資創投的限制,金融局副局長張明道表示,金控公司可投資的事業應以金融業務及與金融業務有關的附屬或輔助事業為主,為合理控制金融控股集團的營運風險及發揮規模經濟,金控除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應取得控制性持股外,投資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及期貨業則應取得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50%為限。
至於創投部分,張明道則表示,由於金控投資「創業投資事業」與金融業務關聯性較低,且金控法已明訂金控公司負責人或職員不得擔任該公司的創業投資事業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遂不再強制金控公司對於創投事業的持股應超過50%。
也就是說,未來金控公司投資創投不再受應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為限,等於增加了創投的資金來源,對創投業者而言,無疑是一項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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