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曾仁全:17個少年的死與警察草菅人命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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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訊】震驚全國的「11.12」特大殺人案近日在河南省平輿縣法院開審,十七個花季少年先後二年慘死在惡魔黃勇殘暴的「智能木馬」之下,然而,即使對黃勇千刀萬剮,又有甚麼實際意義呢?能喚回十七個鮮活的生命嗎?又如何能慰藉十七個受害者父母及家人破碎的心靈?

在連續兩年的時間、在同一個縣城的學生中、同一個環境的網吧裡作案十七次,每一次,孩子神秘「失蹤」後,孩子的家人都及時報案了,而公安部門眾口一詞的回答:「孩子可能是與家裏慪氣,或者出去打工了,沒有立案價值。」家長們再問,刑警隊就叫他們找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又說這事應該由刑警隊管。皮球踢來踢去。(2003年12月9日楚天都市報語)。

就在前十六個孩子杳無音訊地「失蹤」後,十六個孩子的父母奔走呼號,有的家長為了尋子,踏遍了千山萬水,歷盡了千辛萬苦,他們掌握了大量的證據,要求當地平輿縣公安局立案偵察,但公安人員無動於衷、置之不理。

今年9月初,十六個「失蹤」的孩子家長中,有七個孩子的家長帶著相關材料到北京上訪,在公安部和國務院等地哀求哭泣,造成了一定的影響,9月7日,已經返回平輿縣的學生家長接到通知,縣公安局已經就此事「立了案。」

但家長後來作介紹說,此後平輿縣警方從未就此事發佈任何形式的警示或者通告,沒有對失蹤十六個孩子的事件展開過全方位調查,也就是說,公安部門根本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結果悲劇再次發生:2003年10月24日,平輿縣高一學生、17歲的秦繼飛「失蹤」——他是最後一個在黃勇手裡遇害的學生。

要不是第十八個孩子張某過於機警,也許還有第十九個孩子、甚至是二十九個孩子死在黃勇的魔爪下,警察還會認為這些中學生「出去打工了」。此案還不得告破。

11月10日,黃勇對騙到家裏的張某實施三次暴力後,奄奄一息的張某大聲求饒,許諾認黃勇為乾爹,以後為他養老,殺人惡魔似乎是被打動了,解開了張的繩子,並給他兩元錢作為回家的路費。這個孩子在家長的陪同下到公安部門報了案,十七個孩子的死因才真相大白。

黃勇作案手段並不高明,背景也不複雜,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他每次都是在網吧裡誘惑、哄騙在網吧裡上網的中學生到他家裏「學電腦」,用他自家的麵條機改裝成的「智能木馬」折磨而死,然後將其屍體埋葬在院子裡,曾經留下了無數個蛛絲馬跡,人們不竟要問:我們這個制度的警察在幹甚麼?

是的,他們很忙,大街小巷都能看到他們呼嘯而過的車輛,到處都能看到他們嬌健的身影,然而,他們都在忙著完成罰款任務,忙於個人政績,忙於吃喝玩樂。抓賭抓嫖是他們中心工作,因為抓賭抓嫖後才能搞到罰款,他們更熱衷於大有油水的經濟案件,一筆下來就能弄到幾萬元、甚至是數十萬元的「進項收入」,既得了政績,又得了獎金,對於那些「失蹤」的孩子,偵察過程中不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還在投入不少的費用,自然是「費力不討好」了。所以從上到下都不願意去做。百姓形容他們蓋的高樓大廈是「嫖客打的樁、賭徒做的牆、婊子灌的漿、小偷上的梁」是不無道理的。

前兩天已經公佈,平輿縣已撤了從公安局長到刑偵隊長一系列的幹部的職,然而,這就能改變公安體制殭化、落後的局面嗎?

十七個受害者的家庭,已有三個家長精神失常,有的已處於家破人亡的邊緣;還有一些家庭,為尋找孩子已傾家蕩產,一貧如洗。殺人惡魔將會受到審判和應有的懲處,然而,這已經沒有太多的意義,全國還有千千萬個「失蹤」的少年沒有著落,還有千千萬種案件沒有告破,更有千千萬個像平輿縣一樣的政府和公安部門,他們都是這個制度的產物。

要是第一個孩子、或者第二個、第三個孩子受害後,公安部門就及時主動的立案偵察、主動出擊,怎麼會有這麼多花季少年的死?怎麼能容忍變態的黃勇兩年多的逍遙法外?十七個少年的死,與平輿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不作為」有著直接的關係,正是他們的草菅人命,才導致十七條生命的結束。追究了一個平輿縣公安人員「不作為」的責任,撤銷了一個局長的職務,但全國還有千千萬個平輿縣的公安隊伍,死去的冤魂還有萬萬千,這又向誰去追究責任?

在這個制度下,撤換一百個平輿縣的政府領導和公安局長,那是換湯不換藥,他們仍然要草菅人命。

2003年月12月17日於香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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