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游揆:國親版公投法像葵花寶典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質疑立法院「國會擴權、國會自肥、國會獨裁」,認為以國親版為主體的公民投票法像「葵花寶典」,翻開第一頁就是「欲練神功必先自宮」,連諮詢性公投都無法進行,台灣要改革,國會必須先「自宮減半」,但通過這樣的公投法,國會改革的目標更遙不可及。

 游揆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前於議場外指出,陳水扁總統全程掌握公投法的立法進度,至於行政院是否提起覆議案,須收到立法院的正式公文再說,因為從電視上無法清楚知道公投法文字內容或最後定案結果。

 游揆認為前天的立法過程相當混亂,在場立委都不知道通過什麼條文,法條也出現前後矛盾的情形,他同意外界對於立法院「國會擴權、國會自肥、國會獨裁」的批評,公投法部分條文甚至還牴觸憲法。

 游揆表示,行政院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但前天通過的公投法,只有人民和立法院有創制權和複決權,行政院卻沒有,但行政院須負擔相關行政責任,這與直接民權的原則有很大的出入。

 游揆指出,「國會是亂源之一」,過去沒有公投法,還可以舉辦諮詢性公投,現在連諮詢性公投都不能辦,國會減半和國會改革的目標比過去更遙不可及。

〔記者王志宏、項程鎮、陳鈺婷╱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表示,國親版的公民投票法內容剝奪人民的修憲和制憲權,「不是原先由人民當家作主,卻好像是國會當家作主」。至於行政院是否覆議,游揆說,如果公投法因為違憲或條文牴觸等而無效,政院就不需覆議,因此必須等到立法院確定議事錄後再說。

 立委黃德福、何敏豪及沈智慧等,昨天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質疑行政院是否針對公投法提覆議案;游揆在答詢時一反稍早質詢前在立法院議場外的強硬態度,以較溫和的方式表示,是否覆議,須等議事錄確定後再說,而政院不排除提覆議。

 游揆答復黃德福質詢時表示,以公投法第二條和第三十四條等條文來說,有關「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規定,「就是國會要把政黨的手伸進行政院」,並且讓行政院沒有重大政策的創制複決權,讓人非常遺憾,行政院須對重大政策的推動,要負最大、最後的責任,但行政院在公投法中,卻沒有對重大政策的發動權,令人不解。

 黃德福則反批,行政院版草案規定中伐舉委員會主管公投事宜,根本想操控公投結果,且憲法有嚴謹的修憲程序,只具法律位階的公投法怎可處理憲法問題,行政院及台聯版的公投法草案,都規定可處理國號、領土變更,這是超越憲政程序,以及違憲、毀憲的做法。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昨天指出,立法院雖然通過公投法,卻讓公投法蒙上政黨操縱的陰影,其中明顯存有剝奪人民主動提案修憲權利、政黨壟斷公投審議、國會濫權自肥,以及人民連署門檻過高、公投程序冗長等四大問題。

 林佳龍說,前晚的公投法表決戰役,政院只是一時挫敗,最後勝敗仍未定論,他相信整個公投法的戰爭,在社會大眾了解後,會有逆轉空間。

 林佳龍指出,根據國親兩黨主導通過的公投法,雖然第二條規定有「憲法修正案之複決」,但第三十一條第四款又規定「有關憲法修正案之公民投票,應依憲法修正程序為之」,等於剝奪人民提案修憲的權利,是一種欺騙人民的荒謬立法。

 林佳龍表示,這部法案規定行政院應設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不僅與中選會疊床架屋,其中規定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未來勢必將使公投議題的審查,成為政黨壟斷與殺伐的戰場,無法保持公投審議委員會的中立性與客觀性,而且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雖然設在行政院下,但推薦委員的權限卻掌握在立法院黨團手中,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原理。

 此外,針對公投法第十六條規定,立院對於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得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投的規定,林佳龍說,這不僅與國親口口聲聲強調公投僅能由人民提出的說法自相矛盾,更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原理,侵奪行政權的空間,儼然為國會濫權自肥。

 他還說,國親主導的條文,公民連署門檻過高,顯然是想將公投發動優勢,掌握在國親兩黨能主導的立院手裡,藉以把公投做為選戰工具,而且整個公投審查程序冗長,明顯是為阻撓公投併同明年總統大選同時舉辦。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昨天指出,由於公投法立法有爭議,目前尚未完成相關程序,因此原本政院規劃明年大選投票日舉辦核四、加入WHO,以及國會改革等議題的公投,「該準備的還是要準備」。

  至於究竟要不要提覆議,政院目前仍在評估中,沒有定案。林佳龍強調,政院思考完全無關美、中態度,主要考量法律程序問題以及評估政治影響。

 林佳龍說,公投法是國親兩黨捅的樓子,整個版本有「三不通」:一、「法不通」,條文與條文間有相互牴觸情形;二、「理不通」,人民發動公投不該由政黨比例組成的審議委員會審查,人民基本權利因此被限制;三、「情不通」,制度設計根本就是「奴欺主」,因為以後如果要修憲,只要有四分之一的立委杯葛,就不可能達成。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