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導斌被捕事件報告》簡要提綱

《杜導斌被捕大事記》的統計與分析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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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7日訊】杜導斌之被捕,我所受到的打擊、教訓、體會之大,超乎從前。故我長期致力于編撰《杜導斌被捕大事記》,日日不斷。《杜導斌被捕事件報告》是對《大事記》的統計與分析,系杜導斌被捕事件之主觀版本,其簡要提綱交由《民主論壇》首發。相信知情者定能看懂。

一、統計

據《杜導斌被捕大事記》統計,10月28日~11月15日:關注杜導斌被捕事件的,文章共計91篇,專訪共計7次,新聞共計26則,媒體共計39家,專區共計7個,組織共計9個,公開信共計7封,公開信的簽名人數共計1,140人。關注形式共計17種:律師與家屬和官方交涉、電
話傳遞、電話采訪、電子郵件傳遞、電子郵件采訪、論壇在綫訪談、論壇在綫討論、文章播送、文章刊登、文章轉載、文章發行、設立專區、公開信簽名、發表聲明、遞交聲明、會議討論、(香港民間)小型游行。關注媒體主要爲:網站、網刊、論壇、廣播、報紙、雜志。尚缺:電視采訪、電話現場座談、論壇語音討論、記者實地采訪、媒體內部會議討論紀要的公開、組織內部會議討論紀要的公開以及大陸官方的表態和行動。

二、分析杜導斌角色及其可能産生的附帶影響

(一)中國大陸作家。關鍵字爲“中國大陸”、“作家”。
(二)網路作家。關鍵字爲“網路”。
(三)專欄作家。關鍵字爲“海外媒體專欄作家”、“大陸民間媒體專欄作家”以及“供稿于海外媒體的大陸自由撰稿人”。
(四)自由主義作家。關鍵字爲“自由主義在中國”。
(五)敢于公開抨擊當局殘酷迫害法輪功的少見的大陸作家。關鍵字爲“公開”、“抨擊”、“法輪功”、“少見”。
(六)多次發起簽名維權運動的人權衛士。關鍵字爲“多次”、“發起”、“簽名維權運動”、“人權”。
(七)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員。關鍵字爲“獨立中文作家筆會”。
(八)大陸體制內官員。關鍵字爲“體制內”、“官員”。

三、分析杜導斌被捕事件

(一)被注意。時間:1989年5月~2002年1月,見《民主論壇》網站“杜導斌小檔案”。
(二)被重視。時間:2002年6月20日,見杜導斌文章《我的“三個代表”學習自查報告》。
(三)被封筆。時間:2002年8月31日,見《大紀元》報道《大陸政論杜導斌批評中共遭封筆》。
(四)被重新重視。時間:2003年1月6日,見杜導斌文章《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
(五)被更加重視。時間:2003年2月28日,見杜導斌等人《關于劉荻案致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公開信》。
(六)被軟禁。時間:2003年3月9日,見杜導斌文章《遭到軟禁的五天》。
(七)被警告。時間:2003年6月4日,見杜導斌文章《迫不得已的謝幕》。
(八)聲援被迫害的法輪功。時間:2003年7月26日,見杜導斌文章《良心不許我再沈默》。
(九)被再次警告。時間:2003年8月4日,見杜導斌文章《我的文稿爲何多在海外發表?》。
(十)武漢網友聚會又被警告。時間:2003年8月15日,見杜導斌文章《我們失去了自由結社的權利》。
(十一)被完全重視。時間:2003年9月30日,見杜導斌等人《我們願陪劉荻坐牢》。
(十二)被拘留。時間:2003年10月28日。
(十三)被訊問。
(十四)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申請逮捕。
(十五)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宣布逮捕。時間:2003年11月11日。
(十六)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執行逮捕,幷送達逮捕書。時間:2003年11月12日。

其後,依當局常理,對杜導斌即將進行的是:訊問、立案、偵查、提起公訴、第一審、(可能)第二審、執行刑罰。

四、分析杜導斌被捕事件的直接影響人、間接影響人、直接衝擊物件、間接衝擊物件

直接影響人:

(一)杜導斌家人(妻子夏春蓉、兒子12歲、父親70多歲)。
(二)杜導斌單位(湖北省應城市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朋友。

間接影響人:

(一)湖北省應城市市民、湖北省孝感市市民。
(二)大陸知識份子(含律師)。
(三)大陸維權人士。
(四)大陸網路异議人士。
(五)供稿給海外媒體的大陸自由撰稿人。
(六)長期關注中國民主、自由、人權的海外民運組織、海外人權組織、海外新聞組織、海外媒體人士。

直接衝擊物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編第1章《危害國家安全罪》之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間接衝擊物件:

(一)言禁。
(二)大陸維權動向。

五、杜導斌被捕事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一)大陸政府對此仍然不會産生比較大的扭轉局面。
(二)杜導斌被捕事件成爲一個著名事件,國際輿論出現高潮,成爲海外游行示威主題之一。
(三)杜導斌成爲一個外交籌碼。
(四)一些大陸活躍人物被重點觀察,幷被備之于案。
(五)杜導斌之妻夏春蓉被完全監控,近似于被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編第6章《强制措施》之第51條“監視居
   住”。
(六)辯護律師李建强將遭遇比較大的阻力。

六、民間自救

(一)人道主義援助。
   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湖北分行應城支行)
   帳號:1812033101020721368(牡丹靈通卡)
   戶名:夏春蓉
(二)推動輿論。
(三)加强交流。

注:《杜導斌被捕事件報告》已于11月22日寫成,交由《人與人權》12月號發表。
——原載2003年11月26日《民主論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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