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資大陸宜以境外公司登記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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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二十六日電)富蘭德林諮詢公司總經理劉芳榮今天表示,台商投資大陸設立公司不宜以個人或台灣公司名義登記,宜以境外公司申請登記為宜,以節省納稅增加的成本。

據中央社11月26日報導,劉芳榮表示,台商在大陸設立公司如以個人名義或 台灣公司名義申請,將會負擔較重的稅賦,但以境外公 司申設,並以銀行的境外金融中心 (OBU)帳戶做資金進出,在稅賦上可享有實質的優惠。

他並指出,台商在大陸投資應考慮各地的課稅標準 不一,甚至買一塊地恐怕都要留意,例如,有3塊地,1 塊是每畝15萬元,1塊每畝10萬元,1塊只要5萬元,但 負擔的稅率卻大不相同,最貴的地將來每年要繳的稅最少,地價最便宜的地卻要繳最多的稅,因此,買地的時候就要先問清楚稅率是多少,避免吃虧。

他並表示,由於大陸的立法機關是人民大會,不但中央有人民大會,省、市縣都有人民大會可以立法,因此有3級立法機關,只要不違背上一級的立法,各地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台商前往投資不得不了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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