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公斤黃金途中被扣 賣掉物證公檢法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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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訊】郭小澤、李小英夫婦是湖南省永興縣人,三年前的一天,兩人因生意原因開車攜28公斤黃金從山東回湖南永興﹐ 在去往茶陵縣的路上被警方攔截,由于二人忘了攜帶黃金的有關手續﹐當天,郭、李二人即被拘留,黃金被扣押。當對質公堂時﹐當事人才知在黃金被扣僅20天,公安局就把7塊金錠熔化重新鑄成了6塊,以208萬元的價格賣給銀行。黃金變賣後的錢款被公檢法分掉。

據華西都市報13日報導﹐2000年8月8日,湖南省茶陵縣警方在由江西進入湖南的省道上攔住一輛捷達轎車,並在車上發現28公斤黃金,按照當時的價格,這批黃金價值近300萬元。由于攜帶著如此大量的黃金,郭、李二人拿不出相應的證明手續。當天,郭、李二人即被拘留,黃金和捷達車被扣押。

經過審訊,公安說李小英、郭小澤已承認黃金是他們從山東買來的,準備轉賣牟利。為了方便運送黃金,兩人又在山東買了輛車。公安偵查終結後,茶陵縣檢察院將此案起訴到法院。

然而﹐在交納了2萬元保金後回到了永興縣老家的李小英講,黃金是她哥哥讓他們從山東帶回來的。李小英的哥哥叫李才朵,是永興縣金銀回收總公司副總經理。黃金是李才朵的公司拿去山東做業務的。

到底誰是誰非﹐就在人們議論紛紛等著開庭時, 李才朵說,他有鐵證說明黃金是永興公司的,這個證據就是公司鑄金用的鐵模子及從永興公司的鐵模子裏倒出來的被警方扣下的黃金﹐ 如比較兩者的寬度、長度就能證明事實。

然而﹐就在李才朵等著上法庭對質時,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的鐵證用不上了。原來,案發後僅20天,公安局就把7塊金錠熔化重新鑄成了6塊,以20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株洲市人民銀行。李才朵告訴記者,當時的茶陵縣公安局局長顏惠民在一次請他吃飯時說,黃金變賣後的錢款已被公安局、法院和檢察院分掉了。那輛被扣押的運黃金的捷達車現在在縣財政局。據一位一直跟著局長參與談判的公安局部門領導透露,當時公安局不僅讓李才朵寫保證書放棄黃金,還私下做好計劃,將黃金變現的錢款分給公安局30%、檢察院30%、法院40%。如果不給檢察院,檢察院就不起訴,不給法院,法院就不審判。

查到黃金公安就蓄意貪污

報導說﹐永興縣金銀回收總公司公司老總證實存在這筆業務。因業務沒有談成,恰在此時,東北又有業務找到李經理,他就從山東去了瀋陽,托妹妹李小英把黃金帶回永興,而且當時妹妹二人帶著孩子在山東旅遊,剛買了輛車,李經理覺得用車帶黃金安全,卻忘了把攜帶黃金的有關手續交給妹妹,於是就出了事。縣裏由政府出面,帶齊證明和手續去茶陵要求放車、放人、還黃金,但茶陵公安不買賬,原因是手上有郭小澤、李小英的口供。

據永興縣政府廖主任講,在審訊過程中,辦案人員多次採取暴力手段刑訊逼供,郭小澤、李小英實在忍受不住折磨承認黃金是自己買的。

據李才朵說,茶陵公安局領導曾和他會見多次,不但不抓他,還一再請他吃飯,目的就是以在押的妹妹、妹夫做人質,逼他代表公司寫保證書放棄黃金。為了妹妹、妹夫儘早獲得自由,李才朵寫了保證書,在寫下保證書的第二天,妹妹、妹夫就走出了看守所。

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何家弘教授說,案子中最重要的物證就是黃金,但金塊被公安局熔了、賣了。這從司法實踐上看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如果因某種利益驅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為了私分案件中獲得的贓款,那麼,是知法犯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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