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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坦承同意投資新瑞都案 但沒有要劉泰英拿取一成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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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前總統李登輝為新瑞都案出庭作證,李登輝表示,新瑞都案的確是由他批示、交由投管會主委(劉泰英)研究辦理,至於國民黨營事業是否有要求紓困的企業給予一成佣金,李登輝則加以否認,並且表示沒有指示劉泰英將企業界的佣金匯入特定帳戶。(陳鳳如報導)

據中廣新聞11月12日報導,新瑞都案隨著李登輝出庭作證進入高潮,在投資新瑞都部分,李登輝在接受檢辯交互詰問時,和劉泰英說法差異不多,李登輝表示,他確實有將大湖工商綜合區案交給投管會研究評估,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因為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同時,只要評估正面,就會同意投管會去作。

至於黨營企業投資尖美、東隆五金、台鳳等企業,是否有要求收受一成佣金,李登輝則表示,紓困尖美、台鳳、東隆五金的投資案,由於都不是2億元以上的投資案,因此,依照相關規定,不需要向他報告。

同時,李登輝也說,他和國民黨都沒有要求劉泰英要向這些企業拿佣金,至於商業行為上是否有這樣的情況,他就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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