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牛哥:法輪功—江澤民的克星

阿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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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一) 扑滅不了的法輪功

歷時整整四年多了﹐江澤民一手炮制的對法輪功滅絕人性的血腥大鎮壓﹐以及由此而引發的法輪功群體的奮起抗爭﹐及其在全球的效應﹐不僅江澤民無法估計到﹐既連包括民運人士在內的一切學者大師們﹐也都難以想象。正如美國前駐匈牙利大使帕爾墨﹐于2001年10月在華府美國全國記者俱樂部的一次研討會上說的﹐法輪功已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和平非暴力組織﹐是繼印度甘地的非暴力運動之后﹐“全世界最重要﹐力量最大﹐最和平的運動”。

評价之确當﹐并不僅僅在于非暴力抗爭形式之堅持﹐而更在于此种堅持所獲得的具有前瞻性的效應﹐是与中印兩大東方鄰國的國情—尤其在東方封建專制和宗教哲理文化上所形成的人性本質﹐有許多類似或共通之處的。而江澤民所堅持的﹐則恰恰相反﹐是來自西方共產專制孽源的馬克思列宁主義的所謂“階級”—實既權欲壟斷的專制仇恨。所以﹐法輪功對付江澤民的非暴力的抗爭﹐在本質上便是以信仰自由与掩蓋在所謂“反封建迷信”無神論下的﹕大愛与大恨﹐人性与反人性﹐民權与極權的無法調和的一种沖突﹐是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的斗爭形式。

尤其當江氏王朝在全球自由民主与人權高漲沖擊下﹐更隨著西方國際共產堡壘的土崩瓦解﹐眼看自己也已形單影只﹐早已被人稱為“最后一個獨裁者”了。那么﹐面對著驟然興起的竟有超過手下党員總人數的上億法輪功信眾﹐他能不產生一种由極端的政治恐懼与極端的專制仇恨相凝聚而成的﹐一如西方諺語所說﹕“上帝要他滅亡﹐必先使他瘋狂”的變態心理嗎?應當理解﹕他的歷史“使命感”﹐与他的末日沉淪感﹐都同樣沉重。

因而一切專制獨裁者﹐都會在自認為獨權受到威脅的突發事件中產生狂妄的心理變態﹐喪失一般政治人物應有的理智本能﹐而陷入神志不清﹐暈頭轉向的胡作非為。1999年8月1日﹐此間一份中共海外喉舌周報便說﹐在該年“7。20”開始全面大鎮壓時﹐江澤民仍說法輪功“既不是政党﹐也不是宗教團體”—本是相當理智之言﹔卻又立即指為“是一個非法組織”﹐更在毫無具體事實指證下﹐便認定有“海外勢力在背后介入”﹔跟著﹐妄想症便來了﹕“党絕不可以低估法輪功的威脅﹐因為這個組織有滲透社會的能力﹐而且掌握民心﹐”因而“它對中國共產党所构成的威脅﹐其程度与80年代波蘭團結工聯對波共所构成的威脅相當”。何其誠皇誠恐。

其實﹐作為新興的法輪功修煉群體﹐与江澤民之間談不上恩怨情仇﹐既不像當年國民党得与中共一拼天下﹐也不如當初追隨中共﹐然后卻膽敢向“老板”提出“平起平坐”的屬于右派的民主全力的訴求。法輪功只不過是倡導源自佛門卻自成一家的純淨身心﹐信仰性命雙修的提煉而已﹐又何礙于江澤民的共獨統治?所以﹐他對法輪功不是因仇而恨﹐而是因妒而恨﹐因忌而恨。這是共獨統治者的一貫本性。正如以前﹐你敢說一聲你頂頭上的党書記不好﹐那你就是“反党”﹔現在﹐你的任何一舉一動﹐只要認為“构成了威脅”﹐那就要給你扣上“顛覆國家”的陰謀—但共產党的一切殘民以逞的陰謀﹐都不能算是“陰謀”。

整治法輪功的圖謀﹐也正如此。其實早在1997年﹐江手下干將羅干便以“密查”构罪了﹐但事与愿違﹔歷年﹐更先將法輪功定罪為“X教”﹐然后發出第555號密令﹐派遣特工打入臥底搜證﹐仍一無所獲。這只好再由御用“科學家”﹐羅干的連襟何祚麻連連出馬﹐以“偽科學”和“封建迷信”也當成“罪名”向法輪功猛烈開火炮轟﹐公然叫囂要以毛澤東的最高指示﹕“掃帚不倒﹐灰塵不會自己跑掉”﹐來整治﹔否則﹐法輪功“決不會簡單的銷聲匿跡”。

鎮壓的行動﹐便這樣先從輿論入罪﹐以禁止﹐沒收﹐銷毀一切法輪功言論著作開始﹐天津等地區更接著動手拘捕法輪功人﹐李洪志也因此流亡海外。有壓迫就有反抗。從此﹐法輪功群體的和平靜坐﹐上訪情愿的反抗爭行動也開始了﹐并且隨著鎮壓行動的加劇﹐更逐漸趨于對立的尖銳化﹐白熱化。由于天津動手抓人而造成的1999年4月25日﹐愈万法輪功信眾從各地聚集北京﹐向國務院上訪情愿﹐這便達到了抗爭事件的高峰﹐羅干更借口為包圍中南海的“政治事件”而入罪。本來﹐事件也由于朱鎔基下令天津放人而獲得了緩和﹐但江澤民當晚既罵朱“糊涂﹐糊涂!亡党亡國啊!”否決了朱的決定﹐還以個人名義發信政治局委員﹐認定“法輪功与党爭奪群眾”﹐更立既于6月10日開始﹐在全國各地成立了獨立系統的各級專門對付法輪功一如毛澤東的“文革領導小組”和納粹蓋世太保式的國家恐怖主義的“610”辦公室。對法輪功滅絕人性的血腥大鎮壓﹐便在同年7月20日﹐以行政取締在全國展開了。這天﹐北京實施一級戰備﹐而全國則一天內至少拘捕﹐毆打和遭受非法審訊的法輪功人達30多万。當然﹐在這整整四年中﹐据人權組織有据可查的統計﹕“已經有754(最近已增至80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6千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万﹐數以千計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藥物的摧殘……﹐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財務敲詐”等等。

此時的江澤民﹐也便在國內外毫無掩飾地赤膊上陣了。他揚言要“快刀斬亂麻﹐不惜再度出現一段時間的社會動亂﹐也要把法輪功連根拔起”﹔更前后兩度發誓﹐要在“三個月消滅法輪功”﹐“消滅不了法輪功便是天大的笑話”!顯然﹐他是以此為賭博﹐力爭与毛﹐鄧屠夫并駕齊名于天下的。

有目共睹﹐江澤民果真成了貽笑千古和遺臭万年湊拼起來的窩囊廢﹐根深蒂固的法輪功﹐不僅未被在中國“連根拔起”﹐卻反而在國際上﹐從原來遍及的30多個國家﹐如今已增至60多個國家了﹔僅台灣中華民國﹐便有了40多万修煉者。法輪功在全球聲勢之大﹐影響之巨﹐完全蓋過了江澤民。概略統計﹕法輪功在海外已獲得近800項褒獎狀﹐以及各國政府﹐議院的支持決議案﹔2001年﹐在美國46位國會議院提名下﹐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被列為該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同年5月﹐<<亞洲周刊>>在評選出的亞洲50名最具影響力的名人中﹐李洪志居然因為有能力率領全球法輪功信眾而名列榜首﹐竟把以誓死消滅法輪功而聞名遐邇的江澤民壓到了第四名﹔去年法輪功大法洪法10周年之際﹐美國紐約市議會﹐又對李洪志授予崇高榮譽的杰出公民。

僅僅這些﹐便足以表明﹐法輪功真真正正的成了江澤民的克星﹐為他敲響了喪鐘。

(二) 和平抗爭的法輪功

在法輪功人看來﹐這就是作惡的因果報應﹐但從“無神論者”看來這就是邪不胜正之必然。以“義薄云天”來形容堅修“真﹐善﹐忍”正果的法輪功人﹐是不為過的。既算在江澤民刀光劍影﹐手銬腳鐐之前﹐他們也只堅持和平﹐理性的對抗与爭辯﹔既算面對的就是死亡的折磨﹐他們也仍然堅持對信仰的真誠﹐決不掩瞞自己作為法輪功的身份﹔而在長途跋涉的上述請中﹐不管在國內還是國外﹐也都只以靜默練功的肢體表白他們內心的抗爭﹐而不需要激蕩口號的吶喊﹔當然﹐除此他們也要以憲法賦予的權利﹐散發傳單和訊息网絡﹐光盤﹐影帶﹐以及各种傳播媒體的工具﹐來揭穿江氏集體所刻意制造的各种栽贓嫁禍的謊言与血腥鎮壓的升級﹐而不是以牙還牙﹐以暴易暴。正如李洪志說的﹐只是他們已經“忍無可忍”﹐江澤民“邪惡的表現已經人性全無﹐正念無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惡對法輪功的迫害了”。這當然表明﹐法輪功群體也都是人﹐他們有討回人性自由﹐還我公道的本能和權利﹔而強大力量的源泉﹐便在于法輪功人的純淨信仰。誠然﹐共產党“最后一個獨裁者”﹐也有其堅持的“信仰”﹐這便是要以他們的“主義”征服“天理”﹐要以他們的“強權”扼殺人間的“人道”与“正義”。這便是法輪功与江澤民“善”与“惡”﹐“正”与“邪”之分﹐因而才會出現了全球法輪功如此松散的群體﹐也能扭成一團﹐放開腳步﹐走向社會﹐擁抱世界﹐不屈不撓地從弱勢升至強勢﹐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和平﹐自由﹐民主力量的同情﹐都落到了法輪功這一邊。這是江氏集團無法估計﹐也無法理解的讓他盡嚐的惡果。

由此﹐江澤民也就慌了手腳﹐動抓西找也沒能找到一個滅絕法輪功的突破口﹐反而在法輪功的日益頑強的和平抗爭中陷入了進退維谷的死胡同。

如此上述﹐法輪功原是被何祚麻之流的幫凶定性為“屬于封建迷信”的“偽科學”﹐而以行政命令宣布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鎮壓的。然后﹐才一方面由江澤民親自赤膊上陣﹐前后兩次(1999年10月及2001年9月)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和美國CBS電視网專訪中﹐擅自橫駕于道德法律之上﹐以口頭定性或說“經過研究后﹐已認定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X教’”的﹐這當然依法無据﹔因而﹐才又在另一方面以政治層面升級入罪。于是﹐2001年6月﹐便索性授命新華通訊社自充“法官”﹐立即將法輪功宣布為“國際反華勢力和台灣分裂勢力顛覆中國人民民主專政主權和社會主義﹐破坏國家統一的工具”和“反動政治組織”。這擺明就是要以無法無天來進行血腥的政治大鎮壓了。這就不能不迫使法輪功人必須也提升和平抗爭的強度﹐以及抗爭形式的多樣化。同時﹐更逐漸深刻認識到﹐一切和平抗爭﹐歸根究底﹐不僅是維護自身信仰自由的抗爭﹐還是為維護人間公義和基本人權真理的抗爭﹔而“人權”﹐固然是民主政治斗爭的一部分﹐更還是人類共同道德良知的一部分﹔因而﹐真誠的民主斗士﹐永遠是法輪功的同情者和支持者﹐是相互凝結的為正義而抗爭的力量。

(三) 以法斗法的法輪功

從一開始﹐“以法斗法”﹐便是法輪功人作為和平﹐理性抗爭的一部分了。在這方面﹐他們積累了許多經驗教訓﹐加深了認識。大家知道﹐當初羅干以555號密令羅致法輪功罪名的時候﹐北京大學一位身為法輪功人﹐又是法律系知名教授﹐便率先主筆并獲成員中135位社會名流上書江澤民和朱鎔基﹐把羅干痛斥為背离國家憲法和法律規章明文的胡作非為﹔千喜年8月﹐更由眾多法輪功學員具名﹐正式向最高檢察院起訴了江澤民﹐曾慶紅和羅干三人。但這一切不僅無效﹐反而成為了他們更加瘋狂鎮壓法輪功的把柄。因為﹐他們正以此誣為“盜竊國家机密”﹐而加重了對法輪功人的判刑入罪。更何況﹐“憲法”只是他們的門面裝點﹐“定性”才是他們真格的“王法”。法輪功人由此認識到﹐要想在共產帝國統治下﹐以正常的法理﹐法据﹐斗胜他們欽定的“王法”﹐何异于与虎謀皮。

當然﹐此時法輪功人也看穿了﹐當他們日益面向社會﹐光明磊落地以法斗發﹐尤其走入了國際﹐擁抱了世界﹐法理的層面便更廣闊了。顯然﹐江澤民已更加陷入了恐慌﹐困窘﹐走投無路之中。“顛覆專政”的政治入罪﹐固無理据﹐更無法解決“X教”法源何在的問題。不管是1999年10月底﹐在9屆人代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還是2001年6月﹐再由最高檢﹐法兩院發布的<<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應用法律分析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亡羊補牢﹐都未能也不敢明列法輪功為“X教組織”﹔在法源上﹐更迄今未能制定出一部<<反邪教法>>來。因而到了該年7月﹐官方還在說要“發動法律。司法和科學界相關人士﹐醞釀盡快制定出一部示范的”反“邪教法”﹐也束手無策﹐這就是邪不胜正的根本所在。

就在以法斗法的過程中﹐法輪功則逐漸熟悉了和學會運用了國際正義法理的力量﹐從被動的以法斗法﹐轉而為主動的以法治江和以法制暴的重要階段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既算共產帝國的渾世魔王﹐在今天世界自由﹐民主﹐人權的巨大壓力下﹐也不能不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先后簽署了有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法案。盡管他們也想極力加以掩蓋扭曲﹐并從中弄虛作假的胡混﹐但在世界各國還有更多法律權威和正義力量援助下﹐已經有了越來越多的成功的法律功能。尤以去年美國眾議院420位議員﹐以記名投票無一反對下通過的強烈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江氏集體)應該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在美國的外交官應該停止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的騷擾﹐并停止其向美國官員施壓以使其拒絕和收回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支援”﹔否則﹐就要“訴諸于法律或將其驅逐出境”的188號決議案﹐給予江氏國家恐怖主義集體至為沉重的打擊。

(四) 以法治江的法輪功

短短一年多來﹐以法治江便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不僅原來鎮壓法輪功的囂張气焰已在全球被著實地打了下去﹐而且已有包括江澤民在內的9名中共高級官員在不同的國家遭受了有效的起訴。這便是﹕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北京市委書記劉琪﹐遼宁省副省長夏德仁﹐610辦公室副主管丁關根﹐至高的作惡原凶江澤民﹐曾慶紅﹐羅干﹐以及610辦公室正管李嵐清。他們被控受理的罪名﹐大都集中于侵害法輪功人權中的非法致死﹐酷刑﹐以及任意監禁和剝奪生存与信仰自由等反人類罪﹔其中﹐趙志飛﹐劉琪﹐夏德仁﹐還被舊金山聯邦法官拒絕授予“外國元首赦免權”﹔因此﹐這些罪犯只要再踏進美國領土﹐即要被繩之以法﹐宣判刑期或追索賠償和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財產。

而最為震撼世界的﹐則是去年10月18日﹐正當江澤民來美要抵達芝加哥訪問前4天﹐便被一群法輪功成員及其家屬﹐向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庭對江澤民及其一手掌控的610辦公室提出8大罪狀﹐索賠17億美元的集體民事訴訟。此8大罪狀是﹕一﹐施加酷刑二﹐群體滅絕﹔三﹐剝奪生命的基本權力﹔四﹐剝奪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五﹐剝奪思想﹐精神和信仰的自由﹔六﹐違反國際人權保護法﹔七﹐違反美國公民權力的陰謀﹔八﹐構成了違反美國法典及外國侵權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當即獲准立案受理。

這就不是開玩笑的了。儘管中國老百姓在嚴密的資訊封鎖下一無所知﹐但中南海則驚慌失措了。江澤民立即勒令要“不惜一切代價阻止此案的成立”。在啟動外交游說的同時﹐甚至還放言要對白宮採取可能的報復手段。美國國務院和司法部門﹐也確實就此案向法庭提示了包括“元首享有主權赦免”及“審理此案將危機美國的對外關係”等三項內容的“簡令”。但立即遭到了39位包括民主﹐共和等各黨派資深國會議員﹐也向法庭面呈了一份<<關於起訴江澤民案的法律論點陳述>>書﹐痛斥行政部門損害了美國<<外國元首赦免法>>﹐<<外國僑民民事侵權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等各項法律條文﹔還特別提出﹐“江澤民已不再是國家元首﹐而且法庭不需要對一個踐踏國際公認的人權的非民主政體前元首進行元首赦免的建議”。事實上﹐最近法輪功成員也集體成功地向比利時聯邦法院對江澤民﹐羅干和李嵐清提出了刑事訴訟。此等以法治江的訴訟﹐還將會陸續在瑞士﹐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展開。我們當然知道﹐已經有一些踐踏人權的反人類的罪大惡極的前國家領導人﹐如菲律賓的馬科斯﹐智利的皮諾切特﹐以及南斯拉夫的米洛謝維奇等已被國際法庭審判懲辦﹐正可作江澤民前車之鑑。[註1]

即要以法治江﹐切實掌握其真憑實據的罪證﹐便是十分重要的了。因而﹐全球配合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等共同協作而形成具有權威性的法律聯盟網的國際組織﹐便非常及時而有效。“追查國際”對栽贓嫁禍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案”的查證﹐對610特工組織的濫用國家資財﹐轉移巨額贓款等無惡不作的罪行﹐以及對法輪功學員﹐重慶大學女研究生魏星艷最近被公然強姦後下落不明的血腥罪案的深入查證等等﹐都已有了驚人的成果。

“起來﹐不願做(共產黨)奴隸的人們”﹐相信已是全世界人民的最強音。如果我們仍如過去﹐以為乞求獨夫對自己的暴虐恩賜“平反”﹐也就代代平安﹐這不僅是痴心妄想﹐也無與于對獨夫罪行作“合理化”的掩蓋﹐從而使其衣缽相傳﹐暴政永無止境。而法輪功敢於站在嚴正的法律面前﹐窮追罪責﹐絕不饒恕手軟﹐這才迫使獨夫江澤民也不得不打腫臉充胖子的發出﹕“體重90公斤的我﹐無論法輪功掀起多激烈的風波﹐也不會受其影響”—-儘管其言不善﹐其情已哀。

(2003年8月至9月初一稿﹔2003年9月12日至16日稍加訂正為二稿。)

〔作者附註1〕據2003年9月15日<<大紀元時報>>報導﹕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院﹐于9月12日決定撤銷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民事索賠訴訟﹔但法輪功學員已表示﹐將會繼續上訴到底﹐“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束﹐實際上才剛剛開始”﹔以法治江終將獲勝。何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江澤民如何逃脫的了天下人的掌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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