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長炮制“特大販毒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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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8日訊】日前中國大陸披露一起警察勾結販毒分子蓄意炮制的駭人听聞的“特大販毒冤案”。原被警察陷害“販毒”並判處死刑的出租車司机荊愛國經過重新審理後被宣告無罪釋放。

蘭州晨報1月5日報導﹐2000年6月9日,蘭州東鄉縣農民馬宏寶及其妻嚴玉萍因涉嫌毒案被武威市公安局逮捕。同村人馬進孝受嫌疑人親屬委托,以提供破案線索為條件要求時任臨洮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張文卓將馬、嚴移交該局處理。張等人編造謊言向上級匯報取得同意。隨后馬、嚴案被作了撤案處理。為貪功,馬宏寶等人被釋放后,張与時任緝毒隊隊長的邊偉宏和馬進孝商議從其他毒販處購買海洛因1000克。

2001年7月,張与馬進孝商定將所買毒品再加工,找人“販毒”,然后由警方抓獲“破案”。馬進孝將1000克海洛因加工成3669克。其后馬進孝找到司机荊愛國,要求荊載其同赴臨洮与東鄉交界處沙楞村渡口拉病人,后馬借故推脫病人不走讓荊返回。當荊离開僅几百米就被警察抓獲,警方從出租車后排靠背下起獲9塊“可疑毒品”,經鑒定表皮含有海洛因成分。租車人馬進孝則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逃走”。荊愛國在嚴刑逼供的情況下,承認“知道”租車人將毒品放入車內,所以涉嫌運輸毒品,一起“特大販毒案”告破。荊愛國一審被判處死刑。

所幸的是﹐在荊上訴期間,馬進孝再次販毒時被蘭州市公安局緝毒隊抓獲,馬交代了与張文卓等人合謀制造假案的事實。省院裁定撤銷定西中院對荊愛國的死刑判決,將此案發回重審。

經過重新審查,定西中級法院對荊案重新審理确定,所謂荊愛國運輸毒品案是張、邊伙同馬進孝共同策划、蓄意制造、全程控制的案件,主要證据以非法方法收集,不予确認。法院同時認為,荊愛國的行為不會對國家的毒品管理制度造成實際危害,其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于1月4日公開宣判荊愛國無罪,當庭釋放。但報導沒有說﹐炮制“特大販毒冤案”的公安局副局長張文卓等人如何處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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