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股票欺詐 5被告被判罰4800萬美元

【大紀元2024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波士頓的聯邦法庭日前對5名離岸股票詐欺案的被告下達了處罰令和賠償命令。這些被告因參與一項精心策劃的計畫,被勒令共同支付超過4,800萬美元的罰金和民事罰款,使罰款總額超過1.1億美元。其中包括一名華裔被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6月26日宣布,這五人「因參與詐欺計畫而需承擔責任,該計畫透過非法股票銷售賺取了數億美元,對美國和全球的散戶投資者造成了重大損害」。麻州聯邦法院已命令這五名被告支付超過4,8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並上繳非法所得。

SEC指控這些人參與了一起大規模的股票操縱和股票拋售欺詐案,並利用複雜的平臺隱藏了對數家低價股公司(每股低於1美元)數百萬股股票的控制權。

在這種騙局中,低價股被人為抬高後,再以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方式出售以獲利。訴狀稱,被告在向投資大眾隱瞞其控制地位和股票促銷活動的同時,大量拋售股票。

SEC稱,從2011年至2019年間,這個計畫促成了數百家低價股公司超過10億美元的銷售總額。

沒收非法所得令(disgorgement orders)涉及的金額包括:塞克斯頓(Paul Sexton)1,736萬美元;弗里森(Jackson Friesen)1,184萬美元;維爾德休斯(Mike Veldhuis)1,180萬美元;加薩(Zhiying Yvonne Gasarch,又名陳志英,音譯)250萬美元;以及凱爾恩(Courtney Kelln)160萬美元。

塞克斯頓、維爾德休斯和弗里森分別被處以156萬美元的民事罰款,陳志英被罰款26萬9,651美元,而凱爾恩需額外支付90萬4,078美元的罰款。

加拿大居民夏普(Frederick L. Sharp)被SEC稱為該騙局的「主謀」,因未對指控做出回應,被法院缺席判決,需支付5,300萬美元。

夏普曾是一名律師,被發現負有責任設立多層離岸帳戶,以掩蓋控制大量上市公司股票的集團的實際所有權。所謂的「對照組」由維爾德休斯、塞克斯頓和弗里森組成,而陳志英和凱爾恩則被指與夏普合作進行交易。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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