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去年接約2千宗貪污投訴

共檢控211人 接19宗對廉署或其人員投訴

【大紀元2024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日香港報導)廉政公署昨日向立法會提交年報,廉署在2023年接獲2,001宗貪污投訴,當中不包括選舉投訴。上述可追查投訴個案為1,566宗,同比增加為9%。另外,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在2023年接獲19宗對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涉及47項指引。

年報指,廉署對2023年1,508宗新增個案展開調查,當中不包括選舉投訴,較上年增加7%。年內1,503宗個案已完成調查,另有98宗正等待律政司的法律意見。

2023年廉署共檢控211人,當中包括13名政府人員、6名公共機構僱員、167名私營機構人員、18名涉及政府決策局/部門和公共機構貪污調查的個別人士,以及7名干犯選舉及相關罪行的人士。

在取得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如罪行性質輕微,而檢控並不符合公眾利益,廉署按指引可對犯罪者僅施行警誡。2023年當中,共有25人接受警誡,其中2人涉及選舉個案。另有60人在去年因干犯輕微的選舉罪行,而接受警告,分別涉及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年內,經委員會審議後,廉署亦將涉及62名政府人員被指行為不當的調查報告,送交相關政府決策局/部門考慮作紀律處分和行政處理。其中一宗涉及一名警長接受賄款50萬元,以協助一名商人處理一宗三合會社團的債務追討調查,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利用其警隊內的人脈關係犯案,影響市民對警隊的信心及期望,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涉及143名政府人員的個案已完結(包括2023年轉介的17名政府人員),其中101人須接受紀律處分(包括2023年轉介的8名政府人員)。

一宗投訴廉署人員不禮貌 投訴委員會證屬實

另外,年報提到,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在2023年接獲19宗對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共涉及47項指引,當中包括35項疏忽職守、7項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3項濫用權力、以及2項行為不當,例如回答查詢時無禮。

委員會在2023年共審議16宗涉及37項指控的投訴,當中一項指控證明屬實,涉及一名舉報中心的廉署人員,其在處理一名市民的電話查詢時不禮貌及欠缺耐性,有損廉署的專業形象。由於該名人員其後已離職, 廉署因而並未對其採取紀律行動。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年報交代了該投訴個案的詳情。投訴人因懷疑上司可能協助一名求職者獲公司聘用,致電廉署舉報中心,電話由一名助理調查主任接聽。

調查發現,投訴人在通話中表達不清晰,助理調查主任不耐煩地打斷其說話以查問詳情。在被投訴人批評後,該助理調查主任回應說,投訴人如此「經驗豐富」應到廉署工作,二人繼而短暫爭吵,直至其他人員接手該宗電話查詢。

另外14宗投訴則被裁定無事實根據,餘下4宗在年底時仍在調查中。◇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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