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初選案|黃碧雲被形容為對立政治受害者

【大紀元2024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瑛瑜香港綜合報導)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45人被定罪,法庭今(10日)起處理第四批,參選九龍西、「超區」及衛生服務界被告的求情。繼毛孟靜、何啟明後(見另稿),參選九西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由代表大律師沈士文求情時,引述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的求情信,形容她是2019年對立政治的受害者。

沈士文提到,黃碧雲涉案言行非常少,當時是承受壓力屈服,在本案的角色輕微,只屬最低級別的「其他參與者」,又稱黃從無出席初選協調會議,亦無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更沒有提出過要否決預算案。

沈士文並提到,黃碧雲曾在2010年支持政改方案,並有促請政府就鉛水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黃在初選論壇被對手圍攻,終在9名候選人中得票第七無法出線。

另一參選九西的馮達浚,其代表資深大律師祁志表示,本案被告是民主社會的領袖,是法庭「永遠不會在犯人欄見到的人」,並強調他們是透過「非法手段」去尋求改變。

祁志指出,被告無一不稱他們的行為是出於良好的動機,是其他控罪中不能聽到的,例如搶劫罪犯慣用暴力手段,販毒者以他人痛苦牟取暴利,危駕的被告為他人帶來傷害。本案被告希望用和平手段服務市民,法庭量刑相當困難。

祁志形容馮達浚是幼稚的理想主義者,並非暴力的街頭抗爭者。馮相信初選合法,法庭應避免判壓倒性刑罰。

祁引述浸大新聞系前高級講師呂秉權的求情信,指馮後悔干犯國安法。馮親撰的求情信,亦稱已深切反省,不再牽涉政治。

同樣參與九龍西初選的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劉澤鋒,其代表大律師黃錦娟指他誤以為初選計劃合法,參與時間短,應被視為「其他參與者」。黃並呈上多封親友和牧師的求情信,指劉過往關懷弱勢。

岑敖暉稱最大願望是回家陪伴妻子

至於參選超級區議會功能界別的荃灣前區議員岑敖暉,代表律師黃雅斌引述其親撰的求情信,提到過去自己充滿憤怒,但是過去幾年意識到,憤怒、仇恨或怨恨,不會達到任何目標,又稱要譴責自己過往的行動和言論,不單因犯法,而是沒有出於善意和有建設性的意圖,深感後悔。

岑在信中又提到,與妻子分開3年多,最大願望是回家陪伴妻子。

岑在親撰的求情信中提到,與妻子分開3年多,最大願望是回家陪伴妻子。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王百羽:沒有授權聯署「墨落無悔」聲明

另一參選超級區議會的王百羽,其代表大律師黃俊嘉稱其不是初選組織者,屬於次級的「積極參加者」,並指王沒有授權聯署「墨落無悔」聲明,他事後才知道。王百羽在求情信中,表示感激家人支持,渴望早日回家盡孝道。

但是法官關注,王百羽是否因聽取首被告戴耀廷在內的人的意見,誤以為參與35+初選沒有違反國安法,認為其在求情信中沒有提及。黃俊嘉表示,明日會就此進一步陳詞。

王百羽代表大律師黃俊嘉表示,王沒有授權聯署「墨落無悔」聲明,他事後才知道。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案件編號:HCCC69/2022、HCCC70/2022 @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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