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市長任命官員法案 亞當斯未在期限前否決

【大紀元2024年07月10日訊】紐約市議會通過的一項修改《紐約市憲章》提案,大幅擴大市議會對市長任命高官的同意權,儘管市長亞當斯表示不贊成,但是未在7月8日期限之前予以否決。不過市議會所通過的修改《紐約市憲章》的提案,還必須交付選民公投,亞當斯仍有可能阻撓這項提案在今年11月大選時進行公投。

市議會是在6月6日以46票對4票通過了這項修改《紐約市憲章》提案,增加20個市府局長級職位必須通過市議會的「建議與同意」程序後,才能正式任命,目前僅有兩個局長級職位的任命必須獲得市議會同意;市府批評市議會擴權,將會推遲高官任命過程,阻礙市政運作;依法市長可在30天內否決,而且市議會也做好了推翻市長否決的準備,但是亞當斯並未在7月8日期限前予以否決,因此這項修改《市憲章》提案將交付公投。

儘管亞當斯未否決提案,但他在5月21日召集成立了《市憲章》修訂委員會(City Charter Revision Commission),這個由13名成員組成的委員會也可以提出修改《市憲章》提案交付公投,根據《市憲章》的規定,兩項修改《市憲章》提案不能同時交付公投,而且《市憲章》修訂委員會的提案優先於市議會的提案,因此只要《市憲章》修訂委員會在8月5日的最後期限前提案,就可以優先交付公投,讓市議會的提案無法在11月的大選進行公投。

amNY新聞網站報導,市議會發言人阿戈斯(Julia Agos)透過聲明表示,既然亞當斯決定不否決市議會的提案,《市憲章》修訂委員會就不應該草率通過修改《市憲章》提案來干涉選民行使公投的權利。亞當斯在7月9日的每週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他不願否決市議會這項提案,是為了避免再次與市議會「來回反覆」爭執,他也否認成立《市憲章》修訂委員會和市議會有關,表示成立修訂委員會是在市議會還沒有任何動作之前。

CityandStateNY新聞網站則指出,市議會這項提案也附加了「應變」計畫,如果不能在11月大選交付公投,將安排特別選舉進行全民公投。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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