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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曆新年前大執法 催繳查封義務人不動產

擔心扣薪後工作不保 湊錢繳清拒酒測罰單(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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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黃曆新年即將到來,民眾團聚、餐會、酒席聚餐將會增多,酒後騎車、駕車機率可能較高,為杜絕酒駕肇事,並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台北分署於113年1月31日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實施「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之全國同步執行。

履催不繳罰款,執行不動產查封
履催不繳罰款,執行不動產查封(台北分署提供)

台北分署對此專案執行已規劃多時,一早便派出多組人馬強力執行,分頭查封義務人之不動產,並積極進行現場催繳,充分展現台北分署遏止酒駕之決心。其中陳姓義務人於107年9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西昌街時遭攔檢,經檢測有吸食毒品遭裁罰9萬元,加上他同時滯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等,總共滯欠10萬餘元未繳。

執行人員查封其坐落於台北市松山慈祐宮附近之房地,義務人表示1星期內會至分署繳清或辦理分期。

另一位張姓義務人於106年7月間駕車行經台北市莒光路,經攔檢亦有吸食毒品反應,遭裁罰9萬元。執行人員查封其坐落於台北市萬華區之房地,義務人再不繳納欠款,將拍賣其房地抵償,以貫徹國家公權力。

再一位吳姓義務人於112年6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時,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裁罰18萬元。執行人員至其住所現場執行勸繳,義務人下午已至分署先繳納3萬元,剩餘部分辦理分期每月繳納1萬元。

另一位是現年28歲的廖姓男子,於108年7月間騎機車經警方攔檢實施酒測,除被發現為無照駕駛外,因拒絕酒測而遭裁罰18萬元,其後雖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辦理分期,但因僅繳納5萬元,遂被移送台北分署執行,經執行人員發動強力執行動作後,廖男為了避免被執行薪水而影響工作,連忙湊錢繳清剩餘欠款。

經查,廖姓青年於108年7月22日與女友騎車出遊,凌晨1時回程時,在信義路五段一帶,遇到警員攔查欲實施酒測,因為廖男有飲酒,心知若接受酒測,勢必無法通過,擔憂留下不良紀錄,故拒絕警員施以酒測。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張派出所遂予以舉發,並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8萬元。而其向裁決所辦理的分期僅繳納5期後未再繳,剩餘未繳納之13萬元罰鍰即移送至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110年8月受理該案後,廖男即於該年9月間申請分期繳納。之後,廖男雖陸陸續續繳納了部分金額,但因已違反分期約定,執行人員遂發動強力執行,扣押了廖男的銀行存款、薪資和人壽保險利益。

廖男於113年1月25日至分署表示,其從事保險業務工作,疫情期間收入驟減,導致分期未能如期繳納,因為擔心台北分署後續會執行人壽保險解約金及薪資收入而影響到工作,所以趕緊湊錢至分署繳清罰鍰的餘款,往後也不敢再犯了。

另外一位拒絕酒測又不繳罰鍰,房子被查封急繳款,台北市萬華區年約51歲的郭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遭裁罰新台幣(下同)18萬元,此外更因無照駕駛等原因滯納多項罰緩,累計滯欠金額合計42萬餘元,經台北分署於113年1月26日查封其名下之房屋後,該義務人之胞妹旋於昨(30)日到場協助義務人繳清全額。

台北分署特別呼籲,酒駕對交通秩序危害甚鉅,酒駕事故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請民眾切勿酒後駕車。台北分署必將持續執行酒駕案件,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駕案件尚未繳納罰鍰之民眾應儘速繳納,若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者,可申請分期繳納。對屢催不繳、惡意欠款之義務人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駕歪風。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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