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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誤將華裔女子好眼做激光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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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柳晴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列治文一女子上週在溫哥華醫院的眼科中心接受了激光治療,目的以緩解她右眼的壓力。事後女子確認醫生錯將好眼進行了激光手術。

Richmond News報導,家住列治文的Shirley Ng在接受了眼部激光手術後稱,醫生錯把左眼進行了治療。

當她事後向眼科中心的接待人員投訴時,醫生才承認了這個錯誤,並提出要治療右眼。Ng女士說,她已經對醫生進行手術「完全失去信心」,並拒絕接受任何更多治療。  

由於Ng女士是以第一次接受眼部激光手術,她以為對左眼的治療是手術的一部分,所以在治療中沒有提出異議。

「我當時很緊張。(醫生)關了燈,她把冷凝膠鏡片放在我的左眼上,開始檢查我的左眼,並用它做一些事情,但我以前從未經歷過這種情況,所以我只是認為這是過程的一部分。」

「在那之後,她說我做得非常好。我對她說,『你在我的右眼上做了激光,是嗎?』她說是。但一切都在左眼上。我想也許他們需要先對左眼做一些處理。」

在左眼治療後,Ng女士被要求到外面等待,直到接待人員做治療後的眼壓檢查。但是,當Ng女士告訴接待人員她是去治療右眼時,她被要求再去找同一個醫生。「然後我被告知,治療需要重做。我很震驚。醫生沒有任何道歉,沒有說對不起。」吳女士補充說。

「她說我需要再做一次治療,這次是針對右眼。我當時非常生氣,說我不會讓她這麼做。」當她問及不必要的激光治療是否對她完全健康的左眼有任何損害時,她被告知沒有傷害。

她說:「有人告訴我這只是一種溫和的激光,但說實話,我對他們告訴我的任何事情都沒有信心。」

雪上加霜的是,Ng聲稱在治療後,她被遞上一份同意書,要她簽字。「我拒絕簽字。」她直接向醫院的病人護理質量部門報告了此事。

不過,Ng女士最終還是同意對她的右眼進行治療,但只是因為上述的壓力。至於她的左眼,仍然相當紅腫和疼痛。「我週一又去檢查了一下,外科醫生說團隊犯了一個錯誤,並說很抱歉。」Ng補充說。

溫哥華海岸衛生局的一位發言人以隱私條例為由,拒絕對該投訴進行任何詳細說明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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