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街頭擺賣整治 初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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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自7月底、8月初當局對法拉盛中心區無證攤販進行掃蕩,並對超市貨架延伸到人行道的混亂情況進行宣傳教育後,記者昨天(12日)看到,執法及宣傳教育初見成效,街頭流動攤販大為減少。不過有商家對自己已經取得攤檔貨架延伸許可,但執法人員仍不許他把貨架擺出來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質疑政府不同部門的執法標準不同。

長島鐵路橋下,流動攤檔在週五消失。
長島鐵路橋下,流動攤檔在週五消失。(林丹/大紀元)

記者昨天看到,緬街街頭無證小販基本不見蹤跡,最明顯變化的是緬街長島鐵路橋底,只剩長江超市所擺的水果貨架,無證的小販蕩然無存。之前水泄不通、寸步難行的橋底,頓時變得寬敞了很多。

而且長江超市向人行道所延伸的水果攤貨架,範圍也有所收窄,占道沒有之前大。同樣變化的還有緬街地鐵口新龍興超市,門口的水果貨架收窄,不像之前那種「對人行道能多占則多占」的狀態。

根據規定,商家人行道攤位不能超過4呎。圖為法拉盛地鐵口超市水果攤,在接受宣導後,減少延伸出人行道的範圍。
根據規定,商家人行道攤位不能超過4呎。圖為法拉盛地鐵口超市水果攤,在接受宣導後,減少延伸出人行道的範圍。(林丹/大紀元)

不過有市民說,小販「吃准」執法人員通常在週四、週五上街執法,所以有意玩「游擊戰」,避開這兩天擺賣,而一到週六、週日就會故態復萌。

對於商家在取得執照後可把攤檔延伸到人行道的規定,根據紐約市法規(20-233(a)),商家在取得市消費者事務局(consumer affairs)所頒發的人行道攤位執照後,可以在店面外的人行道上銷售水果、蔬菜、軟性飲料、鮮花;攤位的寬度不超過4呎(如獲得DCA許可,攤位的寬度可達5呎)。

長島鐵路橋下,無證流動攤檔在週五消失,只剩下長江超市的水果攤。
長島鐵路橋下,無證流動攤檔在週五消失,只剩下長江超市的水果攤。(林丹/大紀元)

但長江超市老闆林小成表示,政府部門多頭執法,開罰單的部門有市清潔局、市消費者局等,但出現了市消費者局批准的許可證,別的部門卻不認可、反拿出本部門的法規要進行強制執法的情況。他舉例說,他在今年6月取得市消費者事務及勞工保護局(DCWP)所頒發的「人行道攤位」(Stoop Line Stand)執照(到2024年3月31日到期),所以他把水果攤延伸出人行道,但是卻遭到某個執法部門警告說,他不可以這樣做,下週要來檢查他是否進行了整改。

林小成說,既然他已取得「人行道攤位」執照,他在人行道把水果攤檔延伸出來,便是合法的;但這個部門批出的執照,另一個部門卻不承認,這就不公平。他也希望兩個部門要協調好,避免讓商家無所適從,甚至遭遇罰款蒙受損失。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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