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 青島市即墨法院院長曹偉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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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3月16日訊】曹偉在任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院長期間,加重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任意枉法裁判,在此曝光其惡行。

曹偉,原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金融庭庭長,2017年2月28日,任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院長;2021年1月19日起,任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院長。

據了解,青島市即墨法院曾經因為法輪功學員李紅蕾、邱青華等案證據不足不願參與對好人的迫害,並向青島市中級法院申請全院迴避。(約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間。)

在此情況下,2017年10月10日,青島平度市法院誣判李紅蕾有期徒刑4年,罰金4萬;邱青華有期徒刑3年,罰金4萬。

但是自2017年2月曹偉調至即墨區任法院院長以後,即墨區成了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法院,原本不屬於即墨法院管轄的案子也被移交到那裡去審理。例如:

2019年7月,即墨法院非法審理青島萊西法輪功學員鄭全花,並非法判刑7年。鄭全花於2018年7月17日被萊西公安在萊西非法抄家並抓走,該案本應由萊西法院管轄。

2020年12月,即墨法院非法庭審青島市城陽區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孫吉芬和孫策貞,兩人均被冤判3年。

2020年12月16日,即墨法院當庭非法枉判青島城陽區法輪功學員楊桂芳3年2個月徒刑,並罰款3,000元。

曹偉在即墨法院任職期間還參與多起對即墨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如:

2019年12月25日,對李建春非法判刑1年3個月。

2019年3月22日,誣判吳建平5年、陸耀貴2年6個月、吳肖霞1年7個月。

疑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何立芳,也是在曹偉直接參與迫害下,導致不能被取保或者無罪釋放,而在即墨法院開庭時間段被殺害。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在19年中,有20,784參與迫害法輪功者遭厄運,其中法院人員、律師有338人遭厄運。

古語曰:「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與曹偉同一時間從青島市中級法院調至膠州法院任院長的劉世明已經被抓,雖然是因為其它案件出事,但是劉世明在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時,參與了對眾多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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