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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不好難移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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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4月25日訊】從事移民法律行業多年、筆者看過不少案件因「品格不好」的原因而簽證被拒簽。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而且這也是經常被移民部拿來拒簽的重要理由之一。因為「品格問題」是很難有一個可以界定的標準,不是法律條文就可以決定品格好或不好的,很多是從申請人的材料或背景來裁定的。更重要的是「品格檢查」是移民澳洲或者獲取澳洲簽證的必經步驟之一,而且澳洲移民部很注重申請人的品格問題,所以專門在澳洲的布里斯本設立了品格檢查的專門機構—Character Assessment Unit,可見其重要性。

但是,很多人忽略「品格原因」,且認識不到品格鑑定在移民申請中的重要性。最近筆者看到又一個因以上原因被拒絕個案,心裡很難受。因當事人已在澳洲生了孩子,但因為處理這件案件過程中,申請人沒聘請專業人士協助,所以忽略了很多移民法專業知識,導致最終用了前後共四年時間申請仍然不能回澳,十分可憐。

以下是案件發生經過:

這位中國女士用假護照來澳,然後遞交申請難民。她走完所有法律程式後便非法居留。之後認識一名男士,並且結婚生子。在孩子三個月的時候該女士回國遞交了夫妻簽證申請,然而申請被拒絕。該女士又上訴到審裁處,在審裁處上訴成功,申請又被重新送回移民部考慮。但移民部卻用「品格理由」拒絕,當事人無奈,又再上訴AAT,但案件最近被AAT裁定,宣布移民部的決定是正確的(簽證申請被拒),申請人欲哭無淚。

現在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在澳洲只要生了孩子便可以憑藉孩子的身份取得澳洲的居留資格。筆者在這裡忠告各位,這種情況其實要考慮各方面因素的。比如申請人過去曾經違法,便要小心處理,在申請時一定要聘請專業人士幫助處理個案,這樣可以爭取最大的申請成功率。在上述個案中,這位女士其實很有機會勝訴,但失敗的原因是當事人完全忽略了「品格問題」在整個申請過程中的重要性。現在的移民法律相比以前更加嚴格,特別是移民部現時的審查對品格的要求,相對從前來說更加嚴謹。有些客戶因為忘記更換駕駛執照也碰上申請入藉公民的刁難,筆者跟公民部聯繫花了三個多月時間解釋,他的申請才被接受。

近日聯邦法院有關一名南亞裔人士申請夫妻移民的案件也值得讀者注意;申請人本身以學生身份進入澳洲,並且申請過兩次保護簽證,被拒絕後還不願離開,以黑民身份留在澳洲。在2016年,碰到現任太太便申請配偶簽證,因為黑民身份被拒絕後,移民部要求申請人到海外重新遞交申請。但他不服,一直上訴到AAT審裁處,最終聯邦法院也維持原判。主要原因是他申請保護簽證時提供虛假信息,一時說是同姓戀,一時提供假文件說父母被叔父謀殺?卻被移民部發現其父母仍健在,沒有死亡。移民部認為他的品格不好,雖然他們已經生有一名孩子要照顧,但不論是AAT或法院也認同移民部的決定,拒絕他的申請。筆者建議大家在遞交各類申請時一定諮詢資深移民代理,不要以為遞交了必要的申請材料就一定可以申請成功。這就是為甚麼最近移民部也推廣「聘請移民代理服務」,讀者如有移民法方面的問題,筆者個人也同樣推薦讀者先諮詢法律意見,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誤。

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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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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