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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氣氛火爆 余筱菁議員關切教育問題

新竹縣議會召開第19屆第3次定期會,竹縣議員余筱菁進行縣政總質詢。(新竹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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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賴月貴台灣新竹報導)新竹縣議會召開第19屆第3次定期會,竹縣議員余筱菁進行縣政總質詢,火力全開,問得縣府各局處主管啞口無言,雖然議會氣氛不佳,但不難看出余筱菁的用心程度,從教育學區問題、環保垃圾焚化爐到交通路平等,都準備了不少收集到的資料。

余筱菁首先提到,依照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國中小之設置,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竹北東區就有6所小學超過48班,國中就是東興與成功國中兩所,因此她強烈建議再加蓋增設學校,以解決學生人數爆增問題。

余筱菁也詢問教育處長楊郡慈,日前曾提到「將修改新竹縣總量管制入學實施要點,讓總量管制學校不再收取第四順位學生,就可以改善越區就讀的現象」。她請問處長,有些經濟弱勢、無法擁有自購房屋的民眾,就不能就讀了嗎?

針對教育處擬實施竹北學區學生總量管制問題,新竹縣議員余筱菁與學生家長、綠黨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等人,在縣政府大門前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余筱菁提供)

楊郡慈回應,只有新竹縣有第四順位,其他縣市都只有第一、二、三順位,為了總量管制,只好考慮取消第四順位,這是為了解決入學問題的整體考量,也許過程中會傷害到某些人的權益,但絕對沒有打壓經濟弱勢的想法。

楊郡慈進一步解釋,所謂的「第四順位」就是不符合第二順位的人,第二順位是指擁有自有房屋權狀或公證的租賃契約,這是教育處初擬修法方向,也是將來學校要審查的文件,她並沒有斷言第四順位是寄戶生,而只是拿不出購屋或租屋證明的人,因為是依法行政,必須有執行的依據,租屋者可以和房東商量,拿租賃契約到法院公證,也是符合規定的。

余筱菁也關切環保局興建垃圾焚化爐的問題,一人投標一人得標,這是公共建設該有的行政程序嗎?買東西都知道貨比三家不吃虧,以BOO的做法執行公共建設問題多,其適用促參程序也有「先射箭、再畫靶」的疑慮,請縣府三思。

余筱菁也提到桃園市去年剛招標新建焚化爐,焚燒民生垃圾免收費,因為業者有焚燒事業廢棄物的收入就足已,反觀新竹縣,按照公告法定價格計算,縣府BOO案完成後,垃圾處理費用竟然不減反增?另外,目前送竹市、苗栗代燒需要運回飛灰底渣處理,為何不要求BOO廠商應同時附設(1)飛灰固化廠、(2)最終掩埋場、(3)底渣水洗廠?業者處理一般垃圾收一次費用,處理底渣再收一次費用,她懷疑縣府當了冤大頭,不會做生意,如果不能節省費用,不知興建焚化爐的意義何在?

余筱菁質詢關切的議題從小到大都有,她也提到新竹縣竹北市納骨塔訴訟期間不可發照、二重埔交通問題、新竹縣共融公園與特色公園的後續維護、向中央爭取經費幫關西鎮道路上的管溝加蓋、督促竹縣比照竹市和宜蘭通過「管挖自治條例」,保障用路人的安全……等,不一而足,她表示,民代監督政府施政是天職,要認真方不負選民所託。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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