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為使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獲得基本保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特制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車主為投保義務人,若車牌繳註銷、車主不明、因使用人之故致車主無法管理等情況,則以使用人為投保義務人,訂立本保險契約,未投保者處罰有基準表可參看。
![未投保強制險罰款一覽表。](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0/11/471191-450x98.png)
如果意外事故發生時,沒有投保強制險、或強制險已失效、或依法不為給付、可得追償時,賠償金額會先將強制險規定的給付標準扣除。
![交通違規查詢,網址為: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等線上方式即可完成繳納。](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0/11/471192.jpg)
嘉義市監理站站長洪廣誠提醒,開車上路前請確認強制險仍在有效期,除了查看紙本保險卡外,亦可在線上搜尋「電子式保險證」來查詢,網址為: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如需繳納強制險罰款,可至超商、郵局、監理所站繳納,亦可搜尋「監理服務網」,網址為: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等線上方式即可完成繳納,如圖所示。
![友善的「監理服務網」主畫面。](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0/11/471193-450x21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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