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加州提案】第20號提案:加重判罪、 限制假釋

【大紀元2020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訊)2020美國大選,加州選票上有12項公投提案。第20號提案是由選民發起的公投案。主要內容是加強對犯罪的懲罰,包括三方面:

一、對一些判罪從現行法律的「輕罪(misdemeanors)」重新改成「搖擺罪(wobblers)」,即可被判為輕罪或重罪。

2014年通過的第47號公投案將一些犯罪從「搖擺罪」降級成「輕罪」。此次第20號公投案將對之做出修正,把包括槍枝盜竊、身分盜竊、對老人盜竊、車輛盜竊和非法使用信用卡等罪行重新劃入「搖擺罪」,由法庭裁決是重罪還是輕罪來量刑。

二、對某些罪犯採集DNA樣本。

要求對諸如入店行竊、重大盜竊、持有毒品、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賣淫等罪犯,採集DNA樣本。

三、限制假釋

該提案列出51種不能假釋的重罪,並要求假釋審查委員會在決定重罪犯假釋前,考慮更多的因素。

加州選民2016年通過的第57號公投案,允許一些非暴力重罪犯獲得假釋。

此次第20號公投案列出51項不能假釋的重罪。也要求假釋審查委員會在審定罪犯是否獲得假釋時,多考慮一些因素,如認罪態度、精神狀況以及所犯的罪行等,且檢察官可要求參與審查。

【支持者】推動並為該公投案宣傳的是「讓加州安全」(Keep California Safe)政治行動組織(PAC)。他們認為該提案是為了減少犯罪,保護加州安全。

【反對者】推動反對該公投案的是「加州反對監獄花費騙局」(Californians Against the Prison Spending Scam)政治行動組織。反對者認為,該公投案的實施將讓加州在監獄系統浪費數千萬美元的資金。

【提案背景】

過去10年,加州先後通過了三個旨在減少監獄囚犯人數的法案和公投案,2011年的AB109法案,2014年的第47號公投案和2016年的第57號公投案。

按照AB109法案,非高危險的重罪犯從州監獄轉移到地方監獄,並由縣負責監督假釋的重罪犯。

加州選民在2014年以59.6%公投通過了第47號公投案,將一些重罪或搖擺罪改為輕罪。根據47號提案,約有1萬名重罪犯被改判輕罪。

2016年,加州選民再以64.5%投票,通過第57號公投案,增加了非暴力重罪犯的假釋和減刑機會。約有25,000名非暴力重罪犯提前獲釋和假釋。

反對這些法案的時任橙縣監事會主席安德魯·杜(Andrew Do)認為,雖然能成功減少監獄關押的人數,但給社區帶來了巨大的危險。

責任編輯: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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