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契”揭露焚尸滅跡是黑礦主慣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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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5日訊】據華商報7月5日報道,繼本報在全國率先揭開山西省繁峙縣義興寨金礦發生的“6‧22”礦難黑心礦主瞞報事故、藏匿尸體、焚尸滅跡的黑幕后,昨天,在繁峙縣另一金礦死亡的陝西省平利縣籍礦工吳勇的父親吳風勛,向記者講述了發生在繁峙縣一些金礦的駭人听聞的黑幕:礦上發生意外時,黑心礦主會將一些遇難礦工的遺體拖至野外焚尸滅跡。遇難者家屬不但見不到親人的遺體,就連親人的骨灰也別想拿回家鄉,只能得到一張類似賣身契的協議和少得可怜的賠償。

  吳風勛家住平利縣女媧山鄉,儿子吳勇于6月27日下午在山西省繁峙縣砂河鎮浪澗山金礦死亡,据礦上的人說是從距地面120米的升降罐上掉下來摔死的,遇難時還不滿18歲。吳風勛和弟弟吳風斌6月30日赶到山西后,向礦方提出要先見吳勇的遺體,然后再火化。不料一個姓余的竟稱:“要想見尸體不可能,想送火葬場更沒門。”一個姓楊的還對他們說,開礦死人是很正常的事情,這几年死了多少人,有多少送了火葬場?要么就地埋葬,要么就用煤炭和柴油一燒,家屬撿點骨頭帶回去就行了。但吳風勛兄弟堅決要求見到吳勇的尸體,7月1日早晨,3個礦上的人找到他們說,如果不再堅持要見尸體并在擬好的協議上簽個字,礦上可以給他們一兩万元,否則愛找誰找誰去。吳風勛等被逼無奈,只好簽字。

  昨日,記者見到了這份由山西省繁峙縣砂河鎮浪澗山金礦和吳風勛、吳風斌簽訂的協議書。協議書上稱:“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同意尸體不火化,不要骨灰盒。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死者撫恤金貳万五仟元(包括其他開支在內)。”協議書還稱“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

  吳風勛兄弟气憤地對記者說,這哪里是協議書,簡直就是吳勇的“賣身契”。他們看了近日本報關于山西繁峙義興寨礦難的報道才知道,見不到遇難親人遺體的并不只是他們,他們要立即動身再去山西,為死在异鄉的吳勇討個公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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