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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訊】據一名退休公務員披露,政府一九六五年及八七年兩度修改公務員長俸制度,修例時並無寫明有否追溯權,卻追溯至其入職時以新制計算長俸,導致他喪失逾五十萬元。有立法會議員估計,可多達數千甚至數萬名公僕遭政府涉嫌「侵吞」長俸金額,涉款或高達數億元,故要求政府翻案,又警告政府修例削減公僕薪酬時小心,勿再重蹈覆轍。
據太陽報4月15日報導﹐六十八歲的張文輝,任職政府部門四十年,九三年退休時是市政事務總署高級衛生督察。張曾就長俸計算問題控告政府,但二○○○年五月被高院裁定敗訴,指出法例並未訂明沒有追溯權。張近日遭律政司追討五十多萬元堂費,惟無力償還,故抨擊政府令他蒙受損失。
張文輝指出,港府四九年沿用的舊長俸制,訂明所有公僕以百分百月薪為基準計算,但政府六五年以公務員假期過多為由修例,要求公僕一是選擇每月減少一又四分之一日假期,保留長俸不變,或是保留假期,但長俸要「打九折」。
張當年選擇九折支取長俸,但一直以為計算五三年入職政府至六五年期間的長俸時,仍是以百分百月薪為基礎,六五年才開始以九折計算。
政府八七年再修例實施新長俸條例,准許已選擇九折支取長俸的公僕,再次選擇扣假還是九折支取長俸;張文輝是次則選擇扣假。
張於九三年退休,但政府計算出來的長俸金額卻僅得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萬元,較他自己計算出來的二百一十萬元少。張幾經追查發現,政府雖有按「百分百」基礎計算他八七年後的長俸金額,但他六五年簽署的「九折支取長俸」,卻追溯至他五三年入職時計算,令他損失金額五十多萬元。
涂謹申相信,政府當年修例時原意應沒有追溯性,但由於考慮不周,未訂明有否追溯權,結果張退休時遭追溯至入職時計算,令人墮入「文字陷阱」,涂要求公務員事務局重新檢討有關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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