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裔婦女被判誤殺罪 教堂避難16個月獲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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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22日訊】一名被判犯有誤殺罪的華裔婦女,為逃避遣返回中國的命運,在一所教堂避難達16個月之后,終于獲得加拿大移民部長的特許,暫緩執行對她的遣返。

據美國之音3月21日報道﹐定居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金斯頓市的44歲中國籍婦女趙桂寬星期二走出了她避難達16個月之久的教堂,重獲自由。趙桂寬于84年与丈夫移民到加拿大。1985年,趙桂寬用菜刀砍死了丈夫,被控犯有一級謀殺罪。法庭審理長達四年。89年,法庭裁定趙桂寬誤殺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趙桂寬后來獲准假釋,并同一名當地人士結婚。由于她犯有刑事罪,加拿大移民部取消了她的移民資格,并決定把她遣返回中國。趙桂寬以返回中國會再次面臨審判,并可能被判死刑為由,躲進當地一所基督教堂避難。由于加拿大的法律承認教堂的庇護權,因此,移民部一直無法遣返趙桂寬。教會、當地市民、及當地選區的國會議員都呼吁移民部寬恕趙桂寬。

星期一,移民部長科德爾簽發了對趙桂寬延緩三年執行遣返的命令,并稱趙桂寬可以申請特赦,重獲移民身份。這一決定引起了一些華裔人士的反對。金斯頓的中國移民李菲菲就持這种觀點:“如果按照加拿大移民法來說,她是應該被遣返的。因為每個人畢竟要按照法律來辦事,尤其她犯了刑事罪,而且是殺人罪。如果不這樣做的話,那么以后這個法律就無法實行了。我認為應該把她遣返回中國。”

但人權團體大赦國際加拿大分部的克里格女士就支持移民部長的決定。她說,無論你是難民還是罪犯,每個人都應受到平等的對待,死刑是錯誤的。

加拿大移民部發言人強調,這一案件屬于特殊情況,并不具有普遍意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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