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23條:香港特區政府與民主派再一次對立

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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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2月7日訊】自九七年香港主權移交之後,香港在國際引起廣泛關注的議題,幾乎都與基本法有關;近期香港特區政府打算就基本法二十三條作出修改就惹起了另一波的關注。有人反對修法,有人要求政府先推出白紙草案,待市民有充分了解再提出意見,也有部分人事要求延長諮詢期,但這些異議並沒有改變特區政府的計劃。

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強調,今次的草案不會改變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也不會影響到香港的人權與自由。

葉劉淑儀指出,《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諮詢期是三個月,有足夠時間讓香港各界充份表達意見。有關”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諮詢會在這個月二十四日結束,特區政府隨即在明年一月將《二十三條》法案交立法會通過,以目前立法會中親北京的議員佔大多數,加上立法會的大黨民建聯已經表態支持的情況下,《二十三條》通過已經是勢在必行。

剛剛卸任香港民主黨主席的李柱銘,當年也有份參與起草基本法,不過自八九年走上街頭反對血腥鎮壓之後,李柱銘及他領導的民主黨,一直被北京政府邊沿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更多次公開指責李柱銘反中亂港。

過去一個多月李柱銘馬不停蹄到歐美多國說明反對修訂基本法二十三條的原因,而同時期,港府也派出官員到這些國家解釋修訂基本法二十三條的原因。

李柱銘指出,基本法二十三條要修改的七項,其中五項只要根據《法律適應法》作出一些字眼上的修改即可,而“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這兩項,如果要作出具體行動才算犯法的話,在原有的法律已經有其他條文可以入罪,根本沒有立法的必要。

李柱銘表示,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文件已經向港府指出,如果要就”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兩項立新法,應該是要有具體行動,即動用武力去分裂國家或顛覆中央才算有罪,而行使武力這一項本來在香港的法律中就存在,所以毋須再立法。

李柱銘又指出,就算北京希望有這些法律,也應該是在九七回歸前後,而不是現在。因為當時中央政府不知道回歸後香港會發生甚麼事,也不確定能否控制,不過事實證明回歸後五年香港的政府非常平穩,沒有人要獨立、也沒有人支持台獨,所以更加不需要這些修改,但特區政府偏偏要在這個時候立法。

對於這次特區政府修訂《二十三條》的動機,李柱銘沒有作出推測,不過他指出,由目前的事實來看,香港各界對港府今次修法動機的一些推測是有可信性的。

李柱銘表示,不清楚今次港府修法是否因某些特定事件而作出,也沒有人知道特首董建華是否對北京承諾,在第二屆特首任期來完成修法,不過事實令人相信這個說,因為董建華的確連任之後立即進行修法,也有人指出,港府是為了確保親北京政黨的選票而修法,李柱銘指出,以快刀暫亂?方法去完成修法,的確可以免除親北京政黨在下屆立法會選舉中要爭取選票的痛苦。

不過一直努力為修改基本法二十三條護航的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就一再強調,立法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並沒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也不會影響香港的基本人權及生活方式,只會對絕少部分不守法的人有影響。

葉劉淑儀更表示,如果幸運的話,未來四十五年都不會有香港市民因為觸犯基本法二十三條而被起訴。

(RFA)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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