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明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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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二十三日電)引起極大爭議的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期限明天結束,稍後當局是否以藍紙或白紙形式公布具體條文內容,將由行政會議決定。

明報今天刊登了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專訪內容,葉劉淑儀在訪問中表示,她認為沒有必要就具體法律條文發表白紙草案。

她又說,在過去三個月的諮詢期內,當局約收到二萬份意見書,當中絕大部分不是支持立法,就是反對立法,壁壘分明,只有少數人就政府提出的立法諮詢文件表達意見。即使如此,政府已歸納所有意見,期望下月向公眾提交一份諮詢報告,並於二月推出具體法律條例草案。

今天是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期的最後一天,不少團體繼續向政府遞交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其中約五百名文化工作者包括作家、雜誌編輯和書店經營者在報章上發表聯署聲明,對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感到憂慮,並指出諮詢文件存有很多疑點,例如建議的煽動叛亂罪,可能會構成以言入罪,對文化藝術創作者造成負面影響。他們建議延長諮詢期和發表白紙草案。

此外,新聞界十分關注煽動罪,質疑報導新疆或台灣獨立的言論,是否會觸犯法律。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圍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歸納而言,二十三條涉及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機密、外國政治組織活動,以及本地政治組織對外聯繫七項罪名。除了分裂國家及顛覆罪外,本地法律對其餘五項罪名都有所規範。

對於現有法律已經訂定的罪行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竊取機密及政治組織活動等,諮詢文件表示,政府只要對現有法律做出修訂即可。至於現有法律中沒有規定禁制的分裂罪,文件初步建議其犯罪內容為:以發動戰爭,或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以其他嚴重非法手段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從其主權中分離出去,或抗拒中央人民政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行使主權。

顛覆的定義則是:發動戰爭或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脅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

文件又強調特區政府將會根據以下原則訂定具體法律:

一、沿用普通法原則;

二、依照基本法保障原有的各種人權和自由;

三、繼續依法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

特區政府於九月二十四日發表諮詢文件以來,引起了社會極大爭議,有人支持,有人反對,前者聲稱港人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後者認為現有法律對各項罪名規範已經足夠,何須另外立法。此外,反對者認為諮詢文件對各項罪名的訂定不夠充份,要求政府以白紙草案形式發表具體條文草案,讓公眾看過清楚及提出意見。但政府則反對有關建議。

香港一貫的立法程序是:首先由政府發表諮詢文件搜集公眾意見,再訂定具體法律條文,在憲報刊登兩個星期後即送交立法會審議。由於刊登條文草案的紙張為藍色,因此俗稱藍紙草案。至於白紙草案,則是政府已經訂定具體條文草案,但並非交由立法會審議,而是以此諮詢公眾意見。因此,藍紙草案的主要分別,是前者為正式立法文件,後者只是諮詢文件。

發表白紙草案並非香港的慣例,過去三十一年來,政府只發表過二十二份白紙草案,以具體條文諮詢公眾意見。據稱,政府只有在沒有既定立場或預訂立法時間的情況下才會發表白紙草案。

在過去三個月的諮詢期間,各界對於第二十三條的看法壁壘分明,支持和反對者演變成互相攻訐及漫罵,反對者兩個星期前曾組織數萬人的遊行示威,抗議政府立法,但支持者也於二十二日舉行數萬人的支持集會,還以顏色。

此外,美國、澳洲及加拿大等駐港總領事館先後表達了它們的看法。綜合而言,這些總領事館不在乎藍紙或白紙,只期待政府儘快公布具體條文草案,以消除疑慮。

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今天表示,社會上所以存在反對立法的聲音,是政治問題,是社會上至今仍有人對中共及香港特區政府不信任。但他強調,綜合而言,港人並非反對立法,只是憂慮立法條文是否會影響他們已享有的自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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