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政府可聲請新聞暫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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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立法院今天審議國家機密保護法草案,對於國家安全新聞自由的爭議,提出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可以禁止媒體散佈。不過立委對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看法不同,所以條文保留,留待朝野協商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爭議。立委林濁水提案,應該交由司法仲裁,也就是有爭議時,政府可以聲請新聞禁令。

據民視新聞12月20日報導在中國時報報導劉冠軍案,壹周刊國安局秘密帳戶等被搜索的情況下,也有立委認為國家安全不能無限上綱,於是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輕重,國家機密保護法草案的審查過程還是決議保留再協商。另外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是不是要處以三年到十年的重刑,同樣也將送院會討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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